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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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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12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600.00万元到-68,400.00万元。

  2.公司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8,100.00万元到-68,900.00万元。

  3.公司判断因收购成都炎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龙科技”)形成的商誉存在进一步减值迹象,本期拟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公司正对炎龙科技研发项目进行重新评估,拟对相关产品的开发支出计提减值;因炎龙科技应收账款未能按期收回且未来能否收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拟对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根据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浆果晨曦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浆果晨曦”)重组交易意向金还款情况及深圳量子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量子云”)目前财务状况,公司充分考虑上述意向金的预期信用风险损失并计提相应减值。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业绩包含的减值影响额为初步测算结果。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600.00万元到-68,400.00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8,100.00万元到-68,900.00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299.27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0,584.40万元。

  (二)每股收益:-0.22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炎龙科技员工大量离职并提起劳动仲裁,业务人员流失,业务规模大幅下降,炎龙科技经营未达预期且业绩出现大幅下滑,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相关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判断因收购炎龙科技形成的商誉存在进一步减值迹象。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期拟对因收购炎龙科技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46,723.44万元。本次计提后,公司因收购炎龙科技形成的商誉余额为0。目前商誉减值测试的评估工作正在进行,公司本期计提的商誉减值金额以最终的审计、评估结果为准。

  (二)报告期内,炎龙科技主要客户未按承诺履行回款义务,炎龙科技应收账款未能按期收回。公司虽已责成相关单位及职能部门进行债权催收,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但炎龙科技应收账款回款进展仍未达预期,未来能否收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公司判断炎龙科技应收账款存在进一步减值迹象。经公司初步测算,拟对上述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合计35,513.20万元。

  (三)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以及炎龙科技的实际业务情况,正对炎龙科技研发项目进行重新评估,预计相关游戏产品迭代更新与开发无法达到预期,公司拟对相关产品的开发支出计提减值15,271.63万元。

  (四)2017年12月20日,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向浆果晨曦支付30,000.00万元交易意向金,拟向浆果晨曦等购买量子云100%的股权。2018年10月27日公司终止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但未收回交易意向金,浆果晨曦将其持有的量子云75.50%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并出具关于意向金归还的《承诺函》。根据浆果晨曦还款情况及量子云目前财务状况,公司充分考虑上述意向金的预期信用风险损失,本期拟对上述交易意向金计提资产减值10,454.50万元。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因收购炎龙科技形成的商誉存在进一步减值迹象,但商誉减值测试工作尚未最终完成,公司将在年报中详细披露减值测试方法、测试过程和原因,本次预计的2020年度业绩中包含的商誉减值影响额为初步测算结果。

  (二)公司将继续加大炎龙科技应收账款催收力度,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措施督促主要客户履行回款承诺,积极寻求通过金融工具等方式获得资金回款、资产回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努力采取措施降低炎龙科技的经营风险,但存在其业务恢复未能达到预期的可能,若其经营状况持续恶化,预计将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业绩预告事项不存在重大分歧。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0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3.2条规定,若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13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叶股份”)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新《上市规则》”)生效实施前未被暂停上市的公司,在适用新《上市规则》第13.3.2条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时,以2020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根据新《上市规则》第13.3.2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在2020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2019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因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公司于2020年6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20309号)。

  公司已于2020年11月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0]1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

  (二)资金占用事项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实际控制人余额37,812.46万元,系公司管理层或实际控制人确认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款。

  1.公司应收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款余额中35,100.00万元资金占用款主要系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瀚叶锦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瀚擎影视有限公司通过预付项目投资款等形式支付给实际控制人安排的第三方,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已收回6,500万元。

  2.2020年9月3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拜克生物”)向德清升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小贷”)发生的借款本金2,400万元及利息已由沈培今全部归还,升华小贷已向德清县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德清县人民法院已裁定准许升华小贷撤回起诉。

  根据监管部门包括《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等文件关于在限定期限内清偿占用资金相关意见,控股股东沈培今将偿债安排作出相应调整,并作出以下承诺:

  (1)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偿还上述全部资金占用款以及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全部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2)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内控管理制度,不再形成新的资金占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还款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三)违规对外担保及诉讼事项

  1.2020年5月,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0)浙05民初43号】等材料。根据材料:“2017年6月18日,沈培今与杨金毛签订《借款合同》(升借(2017)年字0619号),沈培今向杨金毛借款人民币1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7年6月19日起至2017年7月18日,借款年利率为10%,违约金根据违约天数为每日万分之七。瀚叶股份及上海瀚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9年6月28日,瀚叶股份向杨金毛出具《承诺函》,确认15,000万元的借款本息仍未支付,并保证向杨金毛偿清全部借款本息。”2020年4月30日,杨金毛向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沈培今、瀚叶股份存款人民币26,000万元或者查封(扣押)折合与上述人民币等额的财产。经公司自查,上述诉状提及的公司为实际控制人与杨金毛于2017年6月18日签订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诉状提及的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出具《承诺函》确认向杨金毛偿还全部借款本息事项,公司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上述事项可能涉及公司违规担保。

  上述案件经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公司、沈培今与杨金毛自愿达成调解,沈培今于2021年1月13日向杨金毛归还借款及利息共计21,000万元,上述案件公司可能承担的违规担保责任已解除。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解除对沈培今及公司的所有财产保全措施,包括解除对瀚叶股份持有的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33.44%股权,以及公司名下坐落于杭州西湖区天际大厦904、905、906、907、908室不动产的查封冻结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诉讼达成和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2.2020年5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拜克生物收到德清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0)浙0521民初1644号】等材料。根据材料:“升华小贷与夏继明、瀚叶股份签订了合同号为A(2019)XD最保借字第058号《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升华小贷与夏继明、拜克生物签订了合同号为A(2019)XD最抵借字第021号《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升华小贷自2019年6月17日至2020年6月12日期间内向被告夏继明发放最高贷款限额600万元,借款月利率2%,拜克生物以其不动产权作为抵押担保,瀚叶股份为该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2019年6月夏继明实际向升华小贷借入500万元。”

  2020年8月25日,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已由夏继明全部归还,升华小贷已向德清县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德清县人民法院已裁定准许升华小贷撤回起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拜克生物及夏继明与升华小贷发生的借款本息已全部偿还,公司及拜克生物为上述借款承担的担保责任已全部解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

  (四)预付款项的可回收性

  2018年,公司因参与网剧投资拍摄向东阳奇树有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树有鱼”)预付影视拍摄款15,000万元,奇树有鱼未按协议约定开展拍摄工作。

  2020年12月,公司就与奇树有鱼之间的合同纠纷,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1月,公司与奇树有鱼达成和解并签订了《和解协议》,公司已收到奇树有鱼返还的影视拍摄款1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关于诉讼案件达成和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三、其他事项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目前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经审计的经营业绩及审计报告类型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14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刘旸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旸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刘旸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刘旸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刘旸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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