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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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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025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29日14:5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5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李永前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本公司股份总数为695,433,689股,本次股东大会中,议案(一)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24,636,740股,议案(二)至议案(六)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95,433,689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445,107,797股。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370,797,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83.31%。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4,309,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6.69%。

  3、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总股份 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同)2人,代表股份1,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0003 %。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关于向关联方借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74,310,8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关联方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二)审议《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445,107,7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三)审议《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同意445,107,7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四)审议《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445,107,7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五)审议《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同意445,107,7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六)审议《关于开展再保理业务的议案》

  同意445,107,7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委派陈思佳、霍晴雯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026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 3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中房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润公司”)由于业务发展需要,有以下事项需我司提供担保:

  1、嘉润公司向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39,000万元,期限2年,我司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嘉润公司向我司提供反担保。

  2、嘉润公司向上游供应商开具商业承兑汇票179.54万元,期限不超过一年,我司是该笔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保证人。

  我司曾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2021年1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我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合计39,179.54万元,未超过经审批的担保额度,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情况及担保额度使用情况见下表(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    称:重庆中房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月6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龚华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90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构成:我司持股比例70%,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

  股权结构图如下:

  ■

  嘉润公司是我司控股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嘉润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嘉润公司在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业务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重庆中房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金额:39,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履行到期之日的次日起三年。

  2、我司作为嘉润公司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保证人是为提高商业承兑汇票的信用度和流通性所做的增信措施,商业承兑汇票票面背书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电子化操作完成,无纸质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嘉润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嘉润公司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符合我司整体利益;嘉润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我司对嘉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对其经营和财务决策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嘉润公司另一股东方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由嘉润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上述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余额870,249.36万元,占2019年末归母净资产的318.24%。对不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参股公司担保余额为197,593.87万元,占2019年末归母净资产的72.26%。无逾期担保,无涉诉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1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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