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在通知发布前已披露业绩预告的上市公司,如预计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但未披露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预计营业收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的,应当按照规定格式补充披露相关内容,现将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并补充披露如下: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2020年10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37)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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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修正补充后的预计业绩: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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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1、受新冠疫情影响,本报告期内租赁业务收入和体育业务收入有所下降;
2、公司控股三级公司浙江洛克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被申请破产,对本报告期业绩影响约-1,300万元,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3、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股权转让投资收益约1.34亿元,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1、2020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