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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21-007号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度,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181.02%-204.16%的主要原因包括:

  1、2020 年初,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根据国家文化和旅游部通知及广东省、广州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自 2020 年 1 月 27 日起,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之旅”)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此后,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的《关于我省部分地级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试点恢复经营活动的通知》及《关于推进旅行社组织跨省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除个别中、高风险地区外,广之旅的国内旅游组团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业务已全面恢复运营,但对广之旅的营收及净利润均有较大影响的出入境旅游组团业务(除澳门游组团业务外)尚未恢复运营。此外,公司的住宿(酒店)业务也受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营业收入有所下降。

  2、鉴于公司以前年度通过并购获得的控股子公司武汉飞途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新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湛江广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及韶关市广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均为出入境旅游及国内旅游等业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述控股子公司2020年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有所下降。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对并购上述控股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初步减值测试,预计对上述控股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范围为4,200万元至5,300万元。本次商誉减值后,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商誉余额范围为2,838.06万元至3,938.06万元。

  3、为履行重大资产重组承诺,2019年度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之旅以人民币174,888,450.00元价格向控股股东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市禽畜实业有限公司出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乐嘉路的四处房产。上述房产交易影响公司2019年度增加非经常性损益金额6,876.36万元。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此类交易,因此,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较大幅度减少。

  4、2020年度,预计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2,000万元,主要系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收入及投资收益所致。

  综合上述因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出现较大幅度下降。针对上述情况,2020年度,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应对,紧抓“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新机遇,商旅出行业务充分发挥深耕行业多年的经验优势,汇集资源快速推出适应新消费需求的新产品和新服务;住宿业紧扣疫后新消费,推出“安心连住”及无接触服务,并通过重点输出岭南东方和岭居创享公寓等酒店品牌管理项目,持续深耕粤港澳大湾区布局;同时,通过并购推进全国产业布局和旅游行业资源整合,构建商旅出行业务的全国市场目的地服务、产品供应及开拓渠道销售“三体系”,为未来深入旅游目的地服务、多业态全方位多元化的发展夯实基础。

  四、其他相关说明

  截至目前, 2020 年度审计及相关商誉减值测试工作尚在进行,上述预计的2020年度财务数据(含商誉减值影响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最终商誉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公司2020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专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21-008号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国有股权划转

  充实社保基金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集团”)1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广东省财政厅以充实社保基金。

  2、本次国有股份划转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本次国有股权划转的基本情况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岭南集团《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股权充实社保基金的函》,来函表示根据《广州市国资委转发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国资产权〔2021〕1号)及《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资〔2020〕78号)文件决定,以2019年12月31日为划转基准日,广州市国资委将持有岭南集团的10%股权一次性划转给广东省财政厅,由广东省财政厅代广东省人民政府集中持有,并委托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专户管理。

  二、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前,岭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广州市国资委持有岭南集团100%股权;岭南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02,382,302股,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00,301,686股,通过控股子公司广州流花宾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106,240股,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60.99%。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岭南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广州市国资委持有岭南集团90%股权,广东省财政厅持有岭南集团10%股权;岭南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02,382,302股,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00,301,686股,通过控股子公司广州流花宾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106,240股,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60.99%。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岭南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广州市国资委。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国有股权划转所涉及后续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广州市国资委转发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国资产权〔2021〕1号);

  2、《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资〔2020〕78号);

  3、《岭南集团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股权充实社保基金的函》。

  专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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