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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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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21-018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46号)。现将关注函中的相关问题回复公告,由于公司及合作方目前均未公布2020年年报,统一按截止2020年9月30日口径回复。

  你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12日、1月13日接受多家投资机构调研,根据《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以下简称《记录表》)显示,你公司在调研活动中多次提及电子烟及3C产品。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补充说明:

  1、《记录表》显示,你公司在介绍代理的3C产品时表示,“子公司一号机是头部电子烟品牌的一级代理商”,“新增开拓了上千家线下门店,帮助头部电子烟品牌赢得了超过60%的国内市场份额(截止930)”。请补充披露截止目前,你公司代理上述电子烟品牌的线下门店数量,并结合财务数据、经营数据等说明上述市场份额占比情况披露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误导性陈述。

  【回复】

  根据该品牌公开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China Insights Consultancy(CIC)数据显示,该品牌是中国排名第一的电子雾化器公司,在2019年和截止2020年9月30日,该品牌分别占封闭式电子雾化器产品零售额的48.0%和62.6%的市场份额;另根据CIC在2020年9月进行的一项调查,该品牌在中国电子雾化器行业获得了67.6%的品牌心智占有率,排名第一。公司子公司一号机是该头部电子雾化器品牌的一级代理商,与该品牌的合作始于2019年8月。截至2020年9月30日,一号机新增开拓了该品牌超过1000家线下品牌专卖店,贡献该品牌线下专卖店总数超过20%。根据该品牌公开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内容,在该品牌国内市场份额从2019年全年的48.0%提升到62.6%的过程中,一号机作为其分销商贡献了其2020年前三季度净收入的15.1%。上述数据的披露真实,不存在误导性陈述。

  2、《记录表》显示,你公司3C数码分销毛利率达到10%甚至30%。请你公司结合2020年前三季度业务开展情况,按照产品类别分别说明3C数码分销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毛利率等,并对比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上述关于毛利率的表述是否属于夸大性质的词句,是否存在误导性陈述。

  【回复】

  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通过打破内部产业单位边界,重构业务优势资源,实现了3C数码分销和零售能力在多个产业单位的发展。公司分销信息系统和新零售中枢平台系统的升级和优化,使得3C数码的线上消费平台和线下实体门店网络在业务资源上充分融合,从而吸引了更多的品牌商、供应商、零售商、消费者和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加入到这个数字经济体。

  以下为公司部分3C数码分销品类营业收入列表(截止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以下为公司部分具体3C数码分销产品的毛利率列表(截止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3C数码分销行业连接厂商和消费者,包含数量庞大的众多品类,目前市场上尚未有完整公开的数据可进行对比分析。从公司的财务数据分析,3C数码分销业务的毛利率高于手机分销业务的毛利率,公司关于3C数码分销业务的毛利率表述真实、准确,不存在误导性陈述。

  鉴于具体品类及产品的财务数据涉及商业秘密,如披露将对公司及公司相关合作方利益造成损害,具体品类及产品名称在公告中用代名表述。

  3、请你公司核实上述《记录表》中的信息是否在我所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进行过披露,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的情形,是否存在迎合市场热点影响公司股价的情形。

  【回复】

  公司对上述《记录表》中的信息逐项进行了核实,其中涉及公司在3C数码领域的战略布局、具体业务开展模式,3C数码新品牌、新品类资源的整合发展,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数据,2020年年度净利润及增长情况等相关信息公司已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中进行了披露,以上公告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进行过披露。其他有关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模式、发展情况、行业情况的信息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内容或引述公开信息,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的情形,不存在迎合市场热点影响公司股价的情形。

  4、你公司认为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司积极履行证监会及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指引性文件,利用各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传递公司价值,搭建起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桥梁,提高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质量,构建互信共赢的良性资本市场生态圈。

  (2)公司注意到近期关于电子雾化器的关注显著增多,当前电子雾化器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发展仍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2021年1月22日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中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前一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并且未来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综上,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21-019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接到公司股东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通投资”)的通知,神州通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用于满足神州通投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103,5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6.9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36%,对应融资余额30,60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227,29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7.2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34%,对应融资余额71,600.00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分红、资产处置、其他收入等多种方式获取的资金。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提前回购、追加保证金等方式防范平仓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股东股份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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