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2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1】第01140001号),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通过子公司山东第五季商贸有限公司及荆门恒晟瑞通煤焦贸易有限公司向洗煤厂、煤炭经销商采购客户需求的各类高、中、低硫等煤种对外销售以赚取贸易差价。公司自2019年开始开展煤炭贸易业务,目前处于发展阶段、体量较小,行业占比较小。本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总额法确认煤炭营业收入29,398.02万元,按照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1,211.93万元;
2.公司控股孙公司龙智物业通过对外出租工业园区实现租赁业务收入,本报告期内,龙智物业实现租赁业务收入1,168.68万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第五季商贸及恒晟瑞通开展煤炭贸易业务、通过龙智物业开展租赁业务。同时,公司对外积极开拓新业务、积极推进司法重整事项以实现公司可持续经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51.37万元。具体如下:
1.业务拓展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在原有煤炭贸易业务基础上做大做强,同时积极开展物业租赁业务。2020年度,公司通过子公司第五季商贸及荆门恒晟瑞通开展煤炭贸易业务,按照总额法实现煤炭营收入29,398.0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98.43%的增长;按照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1,211.93万元,与上年同期如按净额法确认的收入相比实现62.46%的增长,推动了公司煤炭业务快速发展;同时通过孙公司龙智物业开展物业租赁业务并实现租赁业务收入1,168.68万元,拓宽了公司的盈利渠道、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2.内部治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2019年审计存在的各种内控缺陷等事项,积极采取各项措施进行改进和完善,一方面加强完善公司的印章用印程序、子公司的管理,从内部管控上减少和消除因用印不规范、子公司管控不当所存在的潜在风险;另一方面努力消除历史遗留风险,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继续积极推动消除公司退市风险,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工作、推动案件在2020年上半年结案,至此,公司前期立案调查事项给公司可能造成的退市风险已消除。
3.战略合作方面。
为推动公司战略转型、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积极推动公司与湖北荆门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积极践行董事会的决策,努力与湖北、德州两方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与协调,目前已将公司注册地址迁至湖北荆门并完成工商注册,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与荆门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及《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后续公司管理层将继续积极推进与荆门市人民政府的战略合作事宜,全力推动公司实现战略转型。
4.司法重整事项。
2020年12月,公司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注册地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司法重整的通知,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应对并进行对外披露,后续公司将依照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在当地政府的组织协调下全力配合债权人的司法重整需求,争取早日获得重整批准,顺利开展完成公司的司法重整,彻底帮助公司摆脱经营困境、实现重生。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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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营业收入: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期增加1,118.70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开展租赁业务所致。
营业成本:本报告期营业成本较上期减少541.70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减少互联网业务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报告期净利润较上期减少21,102.78万元,主要系公司对应收类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概述: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发布后,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3)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7年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及2019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执行。其他未变更的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主要变更的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主要变更的内容如下: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主要变更的内容如下: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与收入有关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应用指南》及其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同时不再继续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应用指南》及其相关规定。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主要体现为:
1.将现行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收入模型统一为客户合同收入模型。
2.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根据履约进度判断在某一时点或某一时间段内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3.明确了合同交易价格的确定方法,以及如何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4.以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6.明确了客户收入合同成本的构成。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收入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在编制2021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原因
因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发生变化,公司现行“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中按照账龄分析法(3年以内5%、3年以上60%)的计提比例已不能合理反映现有的煤炭贸易业务及租赁业务所形成的的应收款项未来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拟参照同行业的应收类账款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对公司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调整,并在以前年度应收款项实际损失率以及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2.变更时间
该会计估计变更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
3.变更前后会计估计的变化
变更前会计估计内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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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会计估计内容:
本次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只涉及应收款项中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对于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仍保持原有坏账准备会计估计。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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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账龄分析法计提损失准备的应收款项,不同账龄段的预计信用损失计提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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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会计政策估计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以往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经公司测算,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影响2021年坏账准备计提增加1,471.70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71.70万元。如果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测算,对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数为减少净利润30.77万元,未超过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50%,未超过2020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的50%。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荆门恒晟瑞通煤焦贸易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燕媚
2021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13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近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纪晓文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就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情况、主要工作情况、2021年工作计划等向董事会进行了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513,668.4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2,486,650.20元,基本每股收益为-1.1505元/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03,056,088.75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78,902,000.81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确认。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与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202,486,650.20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2,486,650.20元,加合并层面期初未分配利润-586,872,760.47元,2020年度合并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89,359,410.67元。其中母公司当年实现利润-24,856,343.80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341,108,051.35元,2020年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5,964,395.15元。
因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并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踏实工作,勤勉尽责,董事会拟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其报酬。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有利于优化核算流程、有利于合理反映公司应收款项未来预期信用损失,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等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决定2021年2月23日在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 201 号(鑫港国际商贸城)C4-1幢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部分消除的说明》
公司管理层和经营层在积极配合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工作基础上,重新梳理了亚会A审字(2020)0737号审计报告中所述的保留意见内容所涉及事项,针对上述审计报告所涉及的部分事项公司已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影响,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此前披露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部分消除。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部分消除的说明》等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部分消除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已经对 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分析,并针对部分事项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影响,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此前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部分消除。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部分消除的说明》等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说明》
董事会已经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作了充分的沟通、了解,涉及事项与事实相符,公司已经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计划,公司将尽快消除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说明》等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相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等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14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近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513,668.4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2,486,650.20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1.1505元/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03,056,088.7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78,902,000.81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确认。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年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202,486,650.20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2,486,650.20元,加合并层面期初未分配利润-586,872,760.47元,2020年度合并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89,359,410.67元。其中母公司当年实现利润-24,856,343.80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341,108,051.35元,2020年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5,964,395.15元。
因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状况、2021年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转型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针对已发现的财务报告相关缺陷、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所采取的应对消除措施合理、得当,可有效消除内部缺陷。
具体内容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具体内容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部分消除的说明〉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部分消除,同意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部分消除的说明》。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部分消除的说明〉的意见》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部分消除的说明〉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重大影响已部分消除,同意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部分消除的说明》。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部分消除的说明〉的意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说明〉的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1)第01140001号)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对此出具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说明》,对2020年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提出了有效的解决方案,并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消除、化解措施。监事会对董事会制定的相关化解、消除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措施进行了审核并同意董事会出具的说明。
监事会将积极配合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以尽快解决上述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说明〉的意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该事项无异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15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星期二)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2020年2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1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于2021年2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201号(鑫港国际商贸城)C4-1幢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5、6、7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1年2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通讯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通讯方式以2021年2月22日下午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201号(鑫港国际商贸城)C4-1幢二楼203室,邮编:448124。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一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孙琛
联系电话:16502052227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72”,投票简称为“瑞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21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2月1日停牌一天,并于2021年2月2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1年2月2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同时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凯瑞”变更为“*ST凯瑞”;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证券代码不变,仍为 002072;
4、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因违规向关联方提供担保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02,331,476.92元、营业收入为26,513,668.41元、净资产为-174,383,293.09元。上述事项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修订)》第14.3.1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同时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99,733,566.73元、-20,221,597.82元、-242,877,395.59元,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上述事项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修订)》第13.3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6)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退市风险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公司股票简称由“ST凯瑞”变更为“*ST凯瑞”;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072;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2月2日;
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努力提升业绩,争取实现2021年扭亏为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主要措施如下:
1、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三会运作,完善权力监督制衡机制,提高内控管理水平和执行力,通过建立和运行常态化的内部控制保障机制,促进公司转入良性发展轨道。
2、公司将在做好现有煤炭贸易和房屋出租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其他贸易品类,争取实现贸易业务的扩张及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
3、公司已与荆门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同时正在积极推动重整事项进程,公司将结合重整进程积极与荆门市人民政府开展战略合作,以拓宽公司的业务范畴、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加强公司盈利能力,推动公司实现战略转型。
4、针对公司面临的已终审诉讼案件,公司已聘请律师对公司存在的诉讼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核查、梳理并进行了补充披露;针对公司面临的未决诉讼案件,公司已聘请律师积极参与诉讼,公司将持续关注此类案件进展,在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公司的赔偿损失、维护公司的利益。
5、鉴于重整程序能够最大程度帮助公司消除前期历史遗留问题,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将积极沟通协调各方,并努力在平衡各方合法利益的基础上形成重整方案,推动重整程序顺利进行,配合法院顺利完成公司司法重整。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修订)》的规定,如果公司2021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14.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14.3.7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201号(鑫港国际商贸城)C4-1幢二楼201室。
手机:16502052227
投资者邮箱:18676781486@163.com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12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近日,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瑞德”)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送达的(2020)粤0304执异826号《执行裁定书》。公司原子公司天津德棉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德棉”)与深圳市永惠源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永惠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福田法院已作出(2017)粤0304民初13490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案号为(2017)粤0304执29547号。执行过程中,深圳永惠源申请追加公司为上述案件的被执行人,福田法院经书面审查后作出(2020)粤0304执异826号《执行裁定书》。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永惠源供应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岩
住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农林路69号深国投广场1#1202B室
被申请人: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燕媚
住所: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201号(鑫港国际商贸城)C4-1幢二楼201室。
被执行人:天津德棉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国忠
住所:天津市津南经济开发区(西区)香港街3号1号楼405-231室
2、案件诉讼请求
深圳市永惠源供应链有限公司提出的申请事项如下:
请求追加被申请人为(2017)粤0304执29547号案件的被执行人。
3、事实和理由
本案系公司原子公司天津德棉矿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永惠源供应链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福田区法院经审理于2017年9月25日作出一审民事判决(案号:【2017】粤0304民初13490号),判决天津德棉向深圳永惠源支付货款38877404元及违约金,该案上述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效力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案号为【2017】粤0304执 29547号)。经福田区法院执行后发现暂无可供执行财产,随后终结本次执行。现申请人向福田法院申请追加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申请人提出的事实和理由如下:
“申请人依据(2017)粤0304民初13490号民事判决书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17)粤0304执 29547号,经该院执行后发现暂无可供执行财产,随后终结本次执行。经申请人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天津德棉矿业有限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为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的财产并未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股东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对被执行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且被申请人作为被执行人的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有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依法须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人承担清偿责任。”
三、案件判决、裁决情况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裁定如下:追加被申请人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院(2017)粤0304执29547号案件被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天津德棉矿业有限公司在本院(2017)粤0304民初13490号民事判决项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此,公司已依法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根据律师核查、梳理的情况,公司已在日常公告、定期报告中就已知的诉讼事项进行了全面披露,同时公司将委托律师持续核查涉诉事项,并将根据最新核查情况及时补充披露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针对本次诉讼,公司已委托律师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该案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需结合案件审理、判决情况而确定。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4执异826号《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16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1月28日,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亚太集团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0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了亚太集团为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亚太集团针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实现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亚太集团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决定亚太集团审计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 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庆军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营业场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亚太(集团)成立于1984年,总部设在北京,相继在郑州、深圳、上海、天津、雄安、深圳、南京、广州等设立20多家分所。各分支机构在人力资源、项目承接与执行、执业标准与质量控制、信息系统方面对各分支机构进行统一管理,能够为客户提供全国统一、标准、便捷的专业服务。
2011年,亚太(集团)加入了国际组织—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联盟 (CPAAI),在其框架下,共享资源,共同发展。
亚太(集团)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亚太(集团)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多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 人员信息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020年12月31日):107人
注册会计师数量:564人
从业人员数量(2020年12月31日):2099人
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人员数量:超过360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姓名:孙克山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从业经历:孙克山先生,男,执业注册会计师。2013年至今就职于亚太(集团),合伙人、天津分所负责人。先后组织或参与龙力生物、平煤股份、南坡A、格林美、中科创达等上市公司项目的财报审计、内控审计等专业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姓名:胡吉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从业经历:胡吉锋先生,男,执业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现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胡吉锋先生从事审计工作十年,广泛参与或主持了企业改制上市的前期策划、资产重组、发债以及其他财务咨询项目,包括龙力生物、金龙翔股份、深装总建设股份公司等上市审计项目。
3. 业务信息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7.9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6.55 亿元,证券业务0.98亿元。上市公司 2019年报审计32 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业、邮政业和房地产业等。
亚太(集团)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 执业信息
亚太(集团)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孙克山(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1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胡吉锋: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年限5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邹泉水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信息如下: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邹泉水,男。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自2005年7月至今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10年以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组织和参与南玻A、科融环境、中弘股份、龙力生物、金亚科技等十多家上市公司项目审计、质量控制独立复核工作。
5. 诚信记录
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无
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受到的行政处罚:无
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近3年共收到行政监管函11份,均已按照要求整改完成,并向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受到的自律监管措施: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近三年受到的行政处罚: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近三年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2018年11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80号)1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近三年受到的自律监管措施 :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近三年受到的行政处罚: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近三年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 :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近三年受到的自律监管措施 :无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亚太集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亚太集团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一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和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一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17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瑞德”)于2021年1 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1、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在编制2021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1、变更原因
因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发生变化,公司现行“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中按照账龄分析法(3年以内5%、3年以上60%)的计提比例已不能合理反映现有的煤炭贸易业务及租赁业务所形成的的应收款项未来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拟参照同行业的应收类账款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对公司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调整,并在以前年度应收款项实际损失率以及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2、变更时间
2021年1月1日。
3、变更前会计估计。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比例如下:
■
4、变更后会计估计。
本次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只涉及应收款项中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对于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仍保持原有坏账准备会计估计。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损失准备的应收款项,不同账龄段的预计信用损失计提比例如下:
■
5、本次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以往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经公司测算,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影响2021年坏账准备计提增加1,471.70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71.70万元。如果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测算,对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数为减少净利润30.77万元,未超过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50%,未超过2020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的50%。
三、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年1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有利于优化核算流程、有利于合理反映公司应收款项未来预期信用损失,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目的是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18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1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2021年与关联方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总金额不超过71,312.07 万元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0年度,公司子公司山东第五季商贸有限公司、荆门恒晟瑞通煤焦贸易有限公司与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煤炭贸易业务的累计发生额为 33,219.76万元,公司孙公司山西龙智物业有限公司通过向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出租房屋累计获取租金1,273.86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方介绍
法定代表人:许贤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000751530248K
住 所:临汾市襄汾县邓庄南梁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焦炭、煤焦油、粗苯;煤气发电;销售:洗精煤、生铁、稀有金属、钢材、钢板、木材、建材、五金交电、石材、有色金属、机电设备、硫铵、硫膏、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594,788万元,净资产273,868万元,总收入424,558万元,净利润22,948万元。
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系李佳容女士实际控制的企业,李佳容女士系公司联合第一大股东之一李相阳先生的妹妹。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李相阳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份,系公司联合第一大股东之一,李相阳先生的妹妹李佳容女士为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及10.1.5 条的规定,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市场信誉较高,具备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商品出售、房屋租赁业务属于正常经营往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合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更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该事项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和表决。
2、独立意见
该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六、监事会对公司预计 2021年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 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该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19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公司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2月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公司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以及独立董事董运彦。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