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药业”)已于2021年1月14日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对2020年度业绩预告补充公告如下: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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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本期业绩实现扭亏为盈,主要系公司柯桥厂区房屋拆迁补偿所致,属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预计拆迁补偿所获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78亿元,具体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2020年度报告中披露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