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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太原市财政局、泸州市财政局、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技术局等相关部门文件精神,公司及子公司在2020年度1-8月累计获得26笔政府补贴,共计2,402.11万元(未经审计),其中:山西新华防化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累计获得11笔政府补贴,共计1,566.186万元,具体内容登载于2020年9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累计获得33笔政府补贴,共计3,805.47万元(未经审计),其中:山西新华防化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累计获得14笔政府补贴,共计2,806.806万元。现将累计收到的政府补贴明细公告如下:

  ■

  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均系现金形式的补助。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获得的上述项目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述政府补贴项目中公司获得的稳岗补贴365,113.00元,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对企业补助122,600.00元,2019外贸发展专项补助1,563,400.00元,稳岗补贴2,587,536.00元,2019年军民融合发展奖补资金500,000.00元,采购特种消防机器人补助400,000.00元;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获得的军工技术推广专项奖励性后补助3,000,000.00元,科技计划项目奖励10,000.00元,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24,000.00元,促进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45,000.00元,经济发展奖励100,000.00元,市场拓展奖励9,600.00元,企业防疫物资补贴38,000.00元,襄阳市发明年费维持资助4,000.00元,襄阳市专利授权奖励8,000.00元,稳岗补贴415,832.50元,投资补助拨款100,000.00元,市本级第四批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393,400.00元,工业倍增发展专项资金政策补贴资金300,187.00元;山西新华防化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获得的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保障2,302,350.00元,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0,000.00元,项目补助360,000.00元,稳岗培训补贴869,805.50元,出口展会补贴19,700.00元,研发经费奖励60,000.00元,研发经费奖励60,000.00元,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款100,000.00元,疫情防控物资奖励58,200.00元,属于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山西新华防化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获得的高新津贴718,000.00元,研发费加计扣除奖励款 1,650,000.00元,项目补助款9,480,000.00元,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8,090,000.00元,属于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

  山西新华防化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获得的专项财政补助4,100,000.00元,属于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上述政府补助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资金的取得预计增加本年度利润总额3,805.47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贴最终的会计处理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或资产转移证明。

  特此公告。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0年5月19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且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其中:前次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800万元;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1,200万元)在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有保本约定的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逆回购品种、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申万宏源、中信建投分别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细内容登载于2020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协议,使用部分闲置前次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金额3,800万元。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赎回的情况

  2018年3月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2013年版)》,公司使用闲置前次募集资金3,550万元购买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公司已于2018年12月10日赎回上述已到期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0%,获得理财收益人民1,089,315.07元,本金及收益已于2018年12月11日到账。

  2018年3月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北化”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四川2018年第1期(总2018年第25期)客户协议书》,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北化”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四川2018年第1期(总2018年第25期)。公司已于2018年4月12日赎回上述已到期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80%,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29,095.89元,本金及收益已于2018年4月13日到账。

  2018年3月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北化”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四川2018年第2期(总2018年第26期)客户协议书》,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北化”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四川2018年第2期(总2018年第26期)。公司已于2018年5月14日赎回上述已到期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0%,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345,205.48元,本金及收益已于2018年5月15日到账。

  2018年3月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北化”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四川2018年第3期(总2018年第27期)客户协议书》,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北化”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四川2018年第3期(总2018年第27期)。公司已于2018年6月11日赎回上述已到期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2%,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047,123.29元,本金及收益已于2018年6月12日到账。

  2018年3月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北化”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四川2018年第4期(总2018年第28期)客户协议书》,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2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北化”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四川2018年第4期(总2018年第28期)。公司已于2018年9月11日赎回上述已到期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4%,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4,412,054.79元,本金及收益已于2018年9月12日到账。

  2018年4月13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北化”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四川2018年第5期(总2018年第31期)客户协议书》,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北化”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四川2018年第5期(总2018年第31期)。公司已于2018年5月16日赎回上述已到期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为2.8%,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92,054.79元,本金及收益已于2018年5月17日到账。

  2018年5月22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协议书编号:ZHQYBB2016060000190496372633),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公司已于2018年7月10日赎回上述已到期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25%,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74,520.55元,本金及收益已于2018年7月11日到账。

  2018年5月22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协议书编号:ZHQYBB2016060000190496373218),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公司已于2018年7月10日赎回上述已到期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25%,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218,150.68元,本金及收益已于2018年7月11日到账。

  2018年6月12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协议书编号:ZHQYBB2016060000190501279423),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公司已于2018年7月10日赎回上述已到期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25%,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249,315.07元,本金及收益已于2018年7月11日到账。

  2018年7月12日,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光大证券鼎福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19,000万元购买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鼎富系列收益凭证”。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5日赎回上述已到期理财产品,该产品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8,217.82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3,938,986.30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7%,本金及收益(含利息收入)已于2018年12月26日到账。

  2018年9月13日,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光大证券鼎福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20,000万元购买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鼎富系列收益凭证”。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5日赎回上述已到期理财产品,该产品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8,879.07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986,849.32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7%,本金及收益(含利息收入)已于2018年12月26日到账。

  2018年12月13日,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君柜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公司使用闲置前次募集资金3,550万元购买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君柜宝一号2018年第307期收益凭证”。公司已于2019年6月24日赎回上述已到期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7%,获得理财收益人民694,535.62元,本金及收益已于2019年6月25日到账。

  2018年12月25日,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光大证券鼎福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鼎富系列收益凭证”。公司已于2019年3月29日赎回上述已到期理财产品,该产品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3,792.66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279,780.82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7%,本金及收益(含利息收入)已于2019年4月1日到账。

  2018年12月25日,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光大证券鼎福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36,000万元购买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鼎富系列收益凭证”。公司已于2019年6月24日赎回上述已到期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6,885,369.86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9%,本金及收益已于2019年6月25日到账。

  2019年4月1日,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光大证券鼎福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鼎富系列收益凭证”。公司已于2019年6月21日赎回上述已到期理财产品,该产品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292.07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223,561.64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4%,本金及收益(含利息收入)已于2019年6月24日到账。

  2019年7月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机构客户理财产品总协议书(2018年版)》(总协议书编号:20180305155050044949),公司使用闲置前次募集资金3,700万元购买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理财产品”,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5日赎回3,700万元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579,835.62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25%,本金及收益已于2019年12月25日到账。

  2019年7月2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协议书编号:ZHQYBB2016060000190599514707),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33,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保本理财产品,公司已于2019年12月18日赎回80,000,001.00元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123,068.51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05%,本金及收益已于2019年12月18日到账。

  2019年7月2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协议书编号:ZHQYBB2016060000190599514707),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33,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保本理财产品,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5日赎回249,999,999.00元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3,655,821.90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05%,本金及收益已于2019年12月25日到账。

  2019年7月2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协议书编号:ZHQYBB2016060000190599713680),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保本理财产品,公司已于2019年9月4日赎回100万元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5,005.48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2.90%,本金及收益已于2019年9月4日到账。

  2019年7月2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协议书编号:ZHQYBB2016060000190599713680),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保本理财产品,公司已于2019年10月16日赎回30万元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2,632.19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05%,本金及收益已于2019年10月16日到账。已于2019年12月18日赎回2,870万元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402,900.82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05%,本金及收益已于2019年12月18日到账。

  2019年7月2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协议书编号:ZHQYBB2016060000190599714680),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1,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保本理财产品,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5日赎回1,000万元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46,232.88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05%,本金及收益已于2019年12月25日到账。

  2019年7月2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协议书编号:ZHQYBB2016060000190599513504),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1,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保本理财产品,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5日赎回1,000万元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46,232.88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05%,本金及收益已于2019年12月25日到账。

  2019年7月2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协议书编号:ZHQYBB2016060000190599712630),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1,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保本理财产品,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5日赎回1,000万元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46,232.88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05%,本金及收益已于2019年12月25日到账。

  2019年7月2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协议书编号:ZHQYBB2016060000190599712213),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1,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保本理财产品,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5日赎回1,000万元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46,232.88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05%,本金及收益已于2019年12月25日到账。

  2019年7月2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协议书编号:ZHQYBB2016060000190599512094),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1,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保本理财产品,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5日赎回1,000万元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46,232.88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05%,本金及收益已于2019年12月25日到账。

  2019年12月24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协议书编号:ZHQYBB2016060000190642533912),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1,2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保本理财产品,公司已于2020年3月18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79,972.60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2.8958%,本金及收益已于2020年3月18日到账。

  2019年12月26日,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君柜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公司使用闲置前次募集资金3,800万元购买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君柜宝一号2019年第34期收益凭证”,公司已于2020年5月6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该产品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374.47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481,338.81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5025%,本金及收益已于2020年5月7日到账。

  2019年12月27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结构性存款协议》(协议编号:泸建行结构性存款(2019)2号),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5,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公司已于2020年1月20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05,205.48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20%,截止2020年1月21日,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到账。

  2019年12月27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结构性存款协议》(协议编号:泸建行结构性存款(2019)3号),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5,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公司已于2020年1月20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15,068.49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50%,截止2020年1月21日,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到账。

  2019年12月27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结构性存款协议》(协议编号:泸建行结构性存款(2019)4号),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30,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公司已于2020年1月20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749,589.04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80%,截止2020年1月21日,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到账。

  2020年1月21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结构性存款协议》(协议编号:泸建行结构性存款(2019)7号),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5,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公司已于2020年2月20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20,616.44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2.935%,截止2020年2月20日,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到账。

  2020年1月21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结构性存款协议》(协议编号:泸建行结构性存款(2019)8号),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5,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公司已于2020年2月20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23,698.63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01%,截止2020年2月20日,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到账。

  2020年1月21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结构性存款协议》(协议编号:泸建行结构性存款(2019)9号),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30,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公司已于2020年2月20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797,671.23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235%,截止2020年2月20日,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到账。

  2020年2月21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结构性存款协议》(协议编号:泸建行结构性存款(2020)2号),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5,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公司已于2020年3月19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72,275.60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1.954%,截止2020年3月19日,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到账。

  2020年2月21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结构性存款协议》(协议编号:泸建行结构性存款(2020)3号),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5,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公司已于2020年3月19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74,016.10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2.001%,截止2020年3月19日,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到账。

  2020年2月21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结构性存款协议》(协议编号:泸建行结构性存款(2020)4号),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30,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公司已于2020年3月19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459,761.55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2.0718%,截止2020年3月19日,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到账。

  2020年3月1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结构性存款协议》(协议编号:泸建行结构性存款(2020)6号),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40,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公司已于2020年4月17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334,794.52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2%,截止2020年4月17日,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到账。

  2020年4月17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结构性存款协议》(协议编号:泸建行结构性存款(2020)8号),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38,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公司已于2020年5月17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311,780.82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2%,截止2020年5月18日,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到账。

  2020年4月2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协议书编号:ZHQYBB2016060000190672085757),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9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保本理财产品,公司已于2020年8月19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69,904.11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2.70%,截止2020年8月19日,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到账。

  2020年5月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公司使用闲置前次募集资金3,8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公司已于2020年8月11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其中: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003777)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282,553.42元,实际年化收益率5.90%;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003778)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62,257.53元,实际年化收益率1.30%,截止2020年8月11日,前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到账。

  2020年5月1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结构性存款协议》(协议编号:泸建行结构性存款(2020)10号),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38,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公司已于2020年7月18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605,224.32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2.5698%,截止2020年7月20日,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到账。

  2020年7月2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结构性存款协议》(协议编号:泸建行结构性存款(2020)17号),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38,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公司已于2020年8月19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593,424.66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1.90%,截止2020年8月19日,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到账。

  2020年8月1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公司使用闲置前次募集资金3,8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公司已于2020年11月13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335,232.88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5%,截止2020年11月13日,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到账。

  2020年8月20日,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君柜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28,000万元购买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君柜宝一号2020年第26期收益凭证”,尚未到期。

  2020年8月20日,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君柜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君柜宝一号2020年第27期收益凭证”,尚未到期。

  2020年8月20日,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君柜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君柜宝一号2020年第28期收益凭证”,尚未到期。

  2020年8月25日,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收益凭证产品合同》,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睿博系列结睿20001号收益凭证”, 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2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27,723.05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2.72%,截止2020年10月23日,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到账。

  2020年8月25日,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收益凭证产品合同》,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睿博系列结睿20002号收益凭证”,公司已于2021年1月6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资金放置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392.56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377,501.37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2.59%,截止2021年1月7日,本金及收益(含利息收入)已全部到账。

  2020年10月27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协议书编号:ZHQYBB2016060000190711351380),公司使用闲置本次募集资金3,3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保本理财产品,公司已于2020年12月30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31,005.48元,投资天数63天,其中: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18日实际年化收益率为2.5%,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2月30日实际年化收益率为2.2%,截止2020年12月30日,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到账。

  2020年8月1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2020年11月2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2020112015505001),公司使用闲置前次募集资金3,8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公司已于2021年1月25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214,128.54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2647%,截止2021年1月25日,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到账。

  2021年1月8日,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客户协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本次募集资金7,3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6,700万元购买天汇宝47天期vip112,尚未到期;600万元购买天汇宝1天期,到期续作原期限。

  二、使用部分闲置前次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0年8月1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2021年1月2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签订《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2021012615505001),公司使用闲置前次募集资金3,8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

  三、主要风险揭示

  (一)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运行,由此导致本产品实际收益率降低;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二)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挂钩指标价格变化将可能影响客户无法获得高于保底收益率的产品收益。

  (三)流动性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提供到期日之前的赎回机制,客户在产品期限内没有单方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的风险。

  (四)信用风险:在中国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下,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本金及收益支付产生影响。

  (五)提前终止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若遇法律法规、监管规定重大变更、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可提前终止本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客户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信息传递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客户应根据《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如因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非中国银行原因的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机会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中国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中国银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中国银行将可能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七)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限内,即使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利率及/或贷款基准利率,本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可能并不会随之予以调整。同时,本产品存在客户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客户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八)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经中国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的,中国银行有权利宣布产品不成立。此时,客户应积极关注中国银行相关公告,及时对退回资金进行再投资安排,避免因误认为结构性存款产品按原计划成立而造成投资机会损失。

  (九)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中断、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产品实际收益率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及非因中国银行原因发生的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中国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及相关投资品种的损益情况。

  五、本公告日前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前,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

  ■■■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证券公司理财产品的情况    

  ■

  (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以闲置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实施的,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闲置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产品证实书、销售协议、风险揭示书及说明书等。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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