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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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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1-005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355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就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中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2021-002)。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将相关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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