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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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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39 证券简称:张家港行 公告编号:2021-004
转债代码:128048 转债简称:张行转债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减持计划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持有公司147,828,660股的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500,0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63%)。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沙钢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沙钢集团本次减持计划已届满,沙钢集团未实施减持,沙钢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47,828,6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18%。

  二、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沙钢集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转让协议、进行股权托管等任何方式,减少其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本行股份;亦不通过由公司回购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等方式,减少其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本行股份。但上述所指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间内的新增股份。预计在锁定期满且不违背限制性条件下,针对其持有的本行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指扣除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股份后的剩余股份,下同),将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减持的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进行减持;其第一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第二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剩余股份的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上述股东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本行进行公告,其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若未履行公告程序,该次减持所得收入将归本行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2、截至本公告日,沙钢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沙钢集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沙钢集团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届满;

  2、沙钢集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沙钢集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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