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1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创金合信数字经济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01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经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28日

  关于创金合信MSCI中国A股国际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发布了《关于创金合信MSCI中国A股国际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更好地提醒投资者相关事宜,现发布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创金合信MSCI中国A股国际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创金合信MSCI中国A股国际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创金合信MSCI中国A股国际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创金合信MSCI中国A股国际指数

  基金交易代码:A类基金份额:005567;C类基金份额:00556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2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2021年2月7日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及“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第三个年度对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二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2021年2月7日(为非工作日)。若截至2021年2月7日日终,本基金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即本基金基金规模低于两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动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应在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jhxfund.com

  客服电话:400-868-0666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