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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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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公司出现合并、分立的情形,公司仍然存续。

  (3)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本计划是否作出相应变更或调整:

  ①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触发重大资产重组;

  ②公司出现合并、分立的情形,且公司不再存续。

  (4)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或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当返还其已获授权益。董事会应当按照前款规定收回激励对象所得收益。若激励对象对上述事宜不负有责任且因返还权益而遭受损失的,激励对象可向公司或负有责任的对象进行追偿。

  2.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

  (1)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或在公司下属子公司内任职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按照职务变更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办理归属;但是,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或其子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过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公司有权视情节严重性就因此遭受的损失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激励对象进行追偿:

  违反了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订的雇佣合同、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或任何其他类似协议;违反了居住国家的法律,导致刑事犯罪或其他影响履职的恶劣情况;从公司以外公司或个人处收取报酬,且未提前向公司披露等。

  (3)激励对象按照国家法规及公司规定正常退休(含退休后返聘到公司任职或以其他形式继续为公司提供劳动服务),遵守保密义务且未出现任何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并仍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办理归属。发生本款所述情形后,激励对象无个人绩效考核的,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归属条件;有个人绩效考核的,其个人绩效考核仍为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之一。

  (4)激励对象因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①当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时,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按照丧失劳动能力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办理归属,且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归属条件,其他归属条件仍然有效。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并应在其后每次办理归属时先行支付当期将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②当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时,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5)激励对象身故,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①激励对象若因工伤身故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并按照激励对象身故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办理归属;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归属条件,继承人在继承前需向公司支付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并应在其后每次办理归属时先行支付当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②激励对象非因工伤身故的,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公司有权要求激励对象继承人以激励对象遗产支付完毕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6)本激励计划未规定的其它情况由公司董事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十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二)《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四)《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五)《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七)《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1-004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450万元,关联董事翟浦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预计金额

  单位:万元

  ■

  备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19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暂无发生交易金额。

  福昕鲲鹏(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基于OFD标准的版式文档相关产品,与公司基于PDF标准的产品不同。公司预计同时存在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的情形主要是由于在销售推广过程中,公司以及福昕鲲鹏(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客户可能存在不同标准版式文档产品的需求,为满足客户的需求而向关联人进行采购或者销售。

  (三)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备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福昕鲲鹏(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55.759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B座8层B803

  法定代表人:许承滨

  成立日期:2014年09月12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湖南文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6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街道金马路377号福天兴业大楼综合楼301房

  法定代表人:张妲

  成立日期:2009年04月01日

  经营范围:应用软件、计算机硬件的开发;计算机网络平台的开发及建设;软件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信息技术咨询;提供档案咨询、整理、保护、寄存、数字化;档案管理技术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计算机零配件、软件、办公设备耗材的零售;计算机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委托关联人销售商品、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以及技术授权,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人均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而且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低,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上述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1-005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裁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昕软件”)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Steven Xun Li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期申请辞去相关职务,并办理完毕相关离职手续。Steven Xun Li先生辞职后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2. Steven Xun Li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工作由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韦积庆先生负责,韦积庆先生拥有丰富的开发、管理经验,具备接替Steven Xun Li工作的经验和能力。Steven Xun Li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及其专利权属完整性。

  一、Steven Xun Li先生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Steven Xun Li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期申请辞去相关职务,Steven Xun Li先生辞职后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Steven Xun Li先生自2012年3月至2016年9月,担任Sumilux Technologies, Inc.创始人和首席执行官,自2016年9月至今,担任福昕软件副总裁。

  根据公司与Steven Xun Li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Steven Xun Li先生应就任职期间获取的公司保密信息尽到严格的保密义务,未经公司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技术机密等保密信息。Steven Xun Li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核心技术的完整性,同时其工作由韦积庆先生接任,韦积庆先生拥有丰富的开发、管理经验,具备接替StevenXunLi工作的经验和能力,不会对公司现有研发项目进展产生实质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Steven Xun Li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未发现Steven Xun Li先生离职后前往竞争对手处工作的情形。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Steven Xun Li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予以充分肯定,并表示衷心地感谢!

  二、Steven Xun Li先生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一)参与工作情况

  Steven Xun Li先生早期于Sumilux Technologies, Inc.任职期间主导参与云技术的研究,该技术目前已经与福昕的产品与技术实现融合;福昕软件任职期间主要负责研发团队的管理工作,不直接参与项目研发,未有相关研发成果,不存在研发成果成为福昕软件核心技术的情形。Steven Xun Li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在研项目及核心技术的推进与实施,公司已安排韦积庆接任研发管理工作,韦积庆先生拥有丰富的开发、管理经验,具备接替Steven Xun Li工作的经验和能力,相关简历详见“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Steven Xun Li先生已签署关于知识产权的保密及安排协议,且任职期间未直接参与公司专利的研发工作,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此外,其本人拥有与福昕业务无关的个人专利,Steven Xun Li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研发实力

  公司构建了一支技能全面、素质过硬的研发团队,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长期致力于PDF电子文档领域的研究,对行业理解深刻,积累了丰富的产品研发经验。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214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达到47.56%。其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数量为6人,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公司的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较为稳定,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整体研发实力未因Steven Xun Li先生的离职产生重大不利变动。

  (三)持续经营能力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Steven Xun Li先生的离职未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公司原Steven Xun Li先生负责工作的平稳衔接和有序进行,经公司研究决定,Steven Xun Li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研发工作交由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韦积庆先生负责,韦积庆先生简历如下:

  韦积庆,男,1965 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哥伦比亚大学科技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在硅谷企业工作多年,和著名的神经网络先驱合作,领导人工智能在云服务和存储方面的研发,曾担任Linux/Ceph基金会创始董事,现今Ceph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开源存储软件。其主持设计的存储产品曾获得“存储网络工业协会”2006年度最佳产品,并亲自领带市场团队在隔年达成一亿美元的销售,具有超过25年的IT行业经验。2002年7月至2005年7月,任Lanner Electronics Inc.副总裁,负责网络和存储事业部;2006年7月至2010年7月,共同创立Santrum Networks Inc.;2010年7月至2014年2月,任Lanner Electronic Inc.首席策略官;2014年2月至2019年4月,任ProphetStorData Services Inc.企业发展和开发部门副总裁;2019年4月至今,任福昕美国资深研发副总,领导和管理福昕技术研发团队,将人工智能、机器学习、云计算、运营技术带入文档处理领域。

  目前,Steven Xun Li先生已完成与韦积庆先生的工作交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仍持续开展公司产品与技术的研发工作,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福昕软件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Steven Xun Li先生已与公司办理相关工作的交接,其负责的研发工作交由公司韦积庆先生负责,韦积庆先生拥有丰富的开发、管理经验,具备接替Steven Xun Li工作的经验和能力,其离职不会对福昕软件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Steven Xun Li先生工作期间主要负责研发团队的管理工作,不直接参与项目研发,未有相关研发成果,不存在研发成果成为福昕软件核心技术的情形。Steven Xun Li先生已签署关于知识产权的保密及安排协议,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Steven Xun Li先生任职期间未直接参与公司专利的研发工作,其离职不影响福昕软件专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福昕软件业务发展和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目前,福昕软件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Steven Xun Li先生的离职未对福昕软件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上网公告附件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裁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1-006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韦积庆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昕软件”)于2021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聘任公司副总裁的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韦积庆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韦积庆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被聘任人员具有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韦积庆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

  附:韦积庆先生简历

  韦积庆,男,1965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哥伦比亚大学科技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在硅谷企业工作多年,和著名的神经网络先驱合作,领导人工智能在云服务和存储方面的研发,曾担任Linux/Ceph基金会创始董事,现今Ceph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开源存储软件。其主持设计的存储产品曾获得“存储网络工业协会”2006年度最佳产品,并亲自领带市场团队在隔年达成一亿美元的销售,具有超过25年的IT行业经验。2002年7月至2005年7月,任Lanner Electronics Inc.副总裁,负责网络和存储事业部;2006年7月至2010年7月,共同创立Santrum Networks Inc.;2010年7月至2014年2月,任Lanner Electronic Inc.首席策略官;2014年2月至2019年4月,任ProphetStor Data Services Inc.企业发展和开发部门副总裁;2019年4月至今,任福昕美国资深研发副总,领导和管理福昕技术研发团队,将人工智能、机器学习、云计算、运营技术带入文档处理领域。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1-007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杨明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2月1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明,其基本情况如下:

  杨明,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 6月至2004年8月任内蒙古申宏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4年8月至2007年6月,任内蒙古法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7年6月至2017年2月,任北京市盛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7年3月至今,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7年1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且对与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公司管理团队、技术骨干和业务骨干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2月19日15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2月19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5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8)。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2021年2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5号楼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收件人:李有铭、林飞静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电话:0591-38509866

  传真:0591-3850970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杨明

  2021年1月28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明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对于同一议案,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1-008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2月19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园89号福州软件园G区5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19日

  至2021年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杨明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详情请查阅2021年1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George Zhendong Gao、翟浦江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护照、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者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信函或者传真上面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1或者2中需要的资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

  2021年2月10日09:00-18: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1年2月9日17:00前送达。

  (三)登记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5号楼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提供近期行程记录等相关防疫工作。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5号楼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50003

  联系电话:0591-38509866

  传真:0591-38509708

  邮箱:boardoffice@foxitsoftware.cn

  联系人:李有铭、林飞静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请参会者提前半小时达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1-009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分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福昕软件”)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西安分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西安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目前,西安分公司已办理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了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负责人:翟浦江

  营业场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8号泰维智链中心二期北座6楼6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翻译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图文设计制作;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除依法须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1-010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分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福昕软件”)于2020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目前,深圳分公司已办理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负责人:翟浦江

  营业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一道009号中科研发园三号楼602

  经营范围: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由章程确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的项目,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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