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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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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
被司法变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2

  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

  被司法变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药业”)控股股东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集团”)之全资子公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房地产”)持有的亚太药业1,600万股股票已于2021年1月21日被陈浩竞拍成功。近日,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司法变卖情况

  控股股东亚太集团及其子公司亚太房地产、陈尧根、钟婉珍因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5日10时起在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对亚太房地产持有的本公司1,600万股股票进行公开变卖,变卖期为60天,亚太房地产持有的本公司1,600万股股票已于2021年1月21日被陈浩竞拍成功,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浙06执372号之三],裁定亚太房地产持有的亚太药业1,600万股股票(股票代码:002370)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陈浩之日起归陈浩所有,买受人陈浩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权利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2日、2021年1月22日、2021年1月2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的进展公告》、《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进展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二、股份司法变卖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亚太房地产持有的亚太药业1,600万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变卖完成后,控股股东亚太集团及其子公司亚太房地产、实际控制人陈尧根及其配偶钟婉珍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

  三、其他情况说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3

  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或“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亚太药业,证券代码:002370)于2021年1月22日、2021年1月25日、2021年1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集团”)及其子公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房地产”)、陈尧根、钟婉珍因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亚太集团持有的亚太药业400万股股票、亚太房地产持有的亚太药业1,600万股股票被公开变卖,分别于2020年11月24日、2021年1月21日被陈浩竞拍成功。除此之外,股票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0万元至3,000万元,公司本期业绩实现扭亏为盈,主要系公司柯桥厂区房屋拆迁补偿所致,属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预计拆迁补偿所获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78亿元。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2020年度报告中披露数据为准。

  3、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公司正处于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阶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亚太集团及其子公司亚太房地产、实际控制人陈尧根及其配偶钟婉珍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77,004,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9%,其累计被质押、冻结本公司股份177,004,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9%,其中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5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4%,累计被司法冻结本公司股份177,004,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9%,轮候冻结130,242,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7%。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均处于被质押或冻结状态,可能存在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5、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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