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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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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编号:临2021-006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补充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上证公函【2020】2683号《关于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并于2021年1月22日披露了《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5)。公告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文汇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现就有关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公告中简称或术语均与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5)中所指含义相同。)

  一、对于长安航旅未缴足注册资本的后续具体安排

  长安航旅注册资本100亿元,截至本公告日,长安航旅实收资本28.5亿元,剩余71.5亿元为未缴注册资本。

  现根据长安航旅、长安航空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经中欧发展、陕西空港航投、海航控股协商一致,拟对长安航旅未实缴的71.5亿元注册资本予以注销。注册资本减资后,长安航旅认缴资本与实缴资本一致,均为28.5亿元。

  注册资本减资后,长安航旅最新股权结构如下:

  ■

  后续公司将根据减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声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文汇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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