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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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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1-004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月19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发出会议表决票8份,实际收到董事表决回函8份,公司董事全部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18家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申请128亿元人民币和1,2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18家下属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33亿元人民币和1,200万美元,期限1年。公司为18家下属公司的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情况全文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邵长南先生、朱少岩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刘永泽先生、戴大双女士将于2021年2月12日连续任职满六年,任期届满后将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提名唐睿明女士、王国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1年2月13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陆朝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2月9日下午15:00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址: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

  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1-005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月19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年1月22日在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志峰先生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市场采购和销售行为,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1-006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及银行授信要求,公司需为18家下属公司申请的33亿元人民币和1,200万美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担保协议将在股东大会批准后,根据业务办理需要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均系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公司,具体情况为:

  ■

  *注:财务数据为截至2020年9月30日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18家下属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的常规融资业务,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下属18家公司在各合作银行申请33亿元人民币和1,2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被担保方是公司的18家下属全资和控股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关于本次担保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进行此项担保,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2020年度审批的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为32.50亿元人民币和1,200万美元,截至本公告日,实际担保余额为7亿元人民币和500万美元。本次担保议案所通过的担保额度待上述银行授信担保到期后陆续启用,届时累计担保额度为33亿元人民币和1,200万美元,约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6.65亿元的50.69%(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按6.5249计算)。公司无逾期担保。

  公司发生的担保行为均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除本次担保及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1-007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以往的实际情况,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2021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瓦轴集团”)、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招标公司”)、大连橡胶塑料机械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大橡塑”)、华锐风电科技(江苏)临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临港”)、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热电集团”)、大连金州重型机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金重集团”)、大连港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荣国际”)、大连星海会展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海会展”)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95,73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金额约为63,23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金额约为32,500.00万元。公司2020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7,025.75万元。

  2.2021年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邵长南先生、朱少岩先生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就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取得独立董事事先认可。

  3.本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达到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须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2021年与相关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瓦轴集团

  公司名称: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军

  注册资本:51,986.94万元

  注册地址:辽宁省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一段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自1995年12月22日至2045年12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242386663D

  经营范围:轴承、轴承零部件、轴承专用工具、工装、设备、机械设备、磨料、磨具、铸造、汽车零部件、机车零部件及相关产业产品的制造和销售;轴承设计、维修、保养及技术服务;轴承原材料及辅助材料销售;房屋租赁、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瓦轴集团总资产为70.53亿元,净资产为34.74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为35.49亿元,净利润为-2.22亿元(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瓦轴集团总资产为77.48亿元,净资产为34.04亿元;2020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3.88亿元,净利润为0.31亿元(未经审计)。

  2.华锐风电

  公司名称: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忠

  注册资本:603,06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19层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期限:自2006年2月9日至2036年2月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48002673

  经营范围:生产风力发电设备;开发、设计、销售风力发电设备;施工总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国营贸易、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该企业2008年7月11日前为内资企业,于2008年7月11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锐风电总资产为55.13亿元,净资产为14.30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为6.29亿元,净利润为0.35亿元(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华锐风电总资产为54.75亿元,净资产为13.77亿元;2020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26亿元,净利润为-0.36亿元(未经审计)。

  3.机电招标公司

  公司名称: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炜

  注册资本:2,678.990933万元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纪念街16-6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1月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3242388191P

  经营范围:机电产品国内、国际招标业务;工程建设及相关货物、服务招标业务;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药品、医疗器械招标代理业务;(以上涉及资质证的凭资质证经营)为招投标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金属材料、机电产品销售;国内一般贸易;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机电招标公司总资产为1.00亿元,净资产为0.28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95亿元,净利润为0.010亿元(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机电招标公司总资产为0.41亿元,净资产为0.30亿元;2020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0.18亿元,净利润为8.38万元(未经审计)。

  4.大橡塑

  公司名称:大连橡胶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元江

  注册资本:92,605万元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辉路1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自2015年8月26日2065年8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341203236U

  经营范围:橡胶工业设备及配件、塑料工业设备及配件、制冷和空调设备及配件、非标准自动化设备及配件、石化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铸件制造;铆焊加工;机械加工;木器加工;金属材料表面处理;电器控制柜的设计、制造与销售;橡胶制品和塑料制品的加工与销售;金属材料、五交化商品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办公用品、机电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机电安装工程设计及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橡塑总资产为37.07亿元,净资产为3.39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4.93亿元,净利润为-0.87亿元(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大橡塑总资产为35.82亿元,净资产为3.03亿元;2020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8.82亿元,净利润为-0.43亿元(未经审计)。

  5.江苏临港

  公司名称:华锐风电科技(江苏)临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殷延海

  注册资本:30,500万元

  注册地址:射阳县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磐石路1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自2010年2月25日至2040年2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4551178606P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金属制品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装卸搬运;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江苏临港总资产为2.17亿元,净资产为1.77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为0.62亿元,净利润为0.022亿元(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江苏临港总资产为2.02亿元,净资产为1.72亿元;2020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38万元,净利润为-0.014亿元(未经审计)。

  6.热电集团

  公司名称: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阳

  注册资本:47,106.2182万元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1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716976375N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发电技术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热电集团总资产为59.29亿元,净资产为5.22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9.45亿元,净利润为0.023亿元(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热电集团总资产为64.62亿元,净资产为4.07亿元;2020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0.92亿元,净利润为-1.02亿元(未经审计)。

  7.金重集团

  公司名称:大连金州重型机器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治勇

  注册资本:33,500万元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龙湾路5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自1989年10月25日至2039年10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11866817XW

  经营范围:炼油设备、石油化工设备、煤化工设备、天然气化工设备、海洋化工设备、A1级高压容器、A2级第三类低、中压容器、A3级压力容器(球形储罐)设计、制造、安装、维修;节能环保设备、热能储存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货物、技术进出口;仓储;运输;厂房设备租赁;供暖;水电转供;锅炉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重集团总资产为25.31亿元,净资产为1.18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为4.79亿元,净利润为-0.57亿元(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金重集团总资产为27.07亿元,净资产为0.94亿元;2020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4.50亿元,净利润为-0.24亿元(未经审计)。

  8.港荣国际

  公司名称:大连港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翾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贤岭火炬路3号纳米大厦19层19016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自2015年2月15日至2045年2月1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313114977128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及金属矿、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煤炭的销售;糖及原材料批发;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国内一般贸易;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港荣国际总资产为4.78亿元,净资产为-0.006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为3.09亿元,净利润为-0.033亿元(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港荣国际总资产为0.82亿元,净资产为-0.024亿元;2020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0.00亿元,净利润为-0.019亿元(未经审计)。

  9.星海会展

  公司名称:大连星海会展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建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8号14号门2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4782478980B

  经营范围:展览展示服务;经营广告业务;展览展示器材租赁;展品搬运;礼仪庆典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得从事教育培训及办学);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凭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星海会展总资产为0.053亿元,净资产为0.029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为0.084亿元,净利润为0.0021亿元(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星海会展总资产为0.028亿元,净资产为0.014亿元;2020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0.0076亿元,净利润为-0.014亿元(未经审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

  1.瓦轴集团、大橡塑、热电集团、金重集团、港荣国际、星海会展是公司最终控制方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的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2.公司最终控制方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滕殿敏同时担任华锐风电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的规定,华锐风电为公司关联法人。

  3.机电招标公司、江苏临港是公司控股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的规定,机电招标公司、江苏临港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上述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均基于合同约定执行。公司将基于关联方的经营状况,持续关注其履约能力,规避违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定交易价格,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系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有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进行了了解,我们认为:

  1.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经过我们事前认可。

  2.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0年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3.公司2021年度拟与瓦轴集团、华锐风电、机电招标公司、大橡塑、江苏临港、热电集团、金重集团、港荣国际、星海会展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是公司与关联人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上述关联交易行为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人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1-008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

  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刘永泽先生、戴大双女士将于2021年2月12日连续任职满六年,任期届满后将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刘永泽先生、戴大双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董事会对刘永泽先生、戴大双女士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  唐睿明女士、王国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1年2月13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睿明女士、王国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3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睿明女士,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教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未持有公司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王国峰先生,195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大连海事大学智能控制研究所副教授、所长,大连海事大学自动化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教授、所长,大连海事大学信息学院副院长、院长、教授,上海海事大学航运仿真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教授。现任大连海事大学电气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大连海事大学无人船研究院院长。未持有公司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1-009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陆朝昌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陆朝昌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陆朝昌先生简历见附件。

  陆朝昌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411-86852187

  传真:0411-86852222

  邮箱:dlzg002204@dhidcw.com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华锐大厦

  邮编:116013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3日

  附件:陆朝昌先生简历

  陆朝昌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计划财务部部长,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连国通电气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未持有公司股权,除上述在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1-010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9日(星期二)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2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3.1选举唐睿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2选举王国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2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第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位证明、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2月4日8:00-11:30,12: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拟为半天,拟出席会议者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华锐大厦

  联系电话:0411-86852802

  联系传真:0411-86852222

  联 系 人:李慧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4

  2.投票简称:重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2月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指示如下(如委托人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2.填写方式: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方式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该议案效力不影响其他议案的效力。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1-011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唐睿明,作为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本人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不适用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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