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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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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1-014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泉州钧辰、泉州钧悦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668.9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312.04%,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泉州钧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泉州钧辰”)及泉州钧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泉州钧悦”)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泉州滨江铭悦项目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钧辰以公允价值21,000万元向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简称“国投信托”)转让其持有的泉州滨江铭悦项目资产收益权,期限13个月,到期后按约定公允价值回购。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中南德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泉州钧悦70%股权,泉州钧悦抵押其持有的闽(2020)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55934号土地使用权并作为泉州钧辰的共同债务人,公司为有关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21,000万元。

  2、为江苏太云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太云”)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持股56.25%的江苏太云拟发行不超过20,000万元定向融资计划,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差额补足义务,担保金额20,000万元。江苏太云独立第三方股东黄辉、上海绽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宝昱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江苏太云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有关情况详见2020年11月18日和2021年1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

  注1: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

  注2:为泉州钧辰及泉州钧悦提供的担保针对同一笔交易,担保金额合计21,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泉州钧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月23日

  注册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道田中社区田中东路165号

  法定代表人:杨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服务。

  股东情况:

  ■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2、泉州钧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3日

  注册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洪山文创园尚之坊创意园1号楼10层1005室

  法定代表人:杨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服务。

  股东情况:

  ■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新成立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3、江苏太云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9日

  注册地点:溧阳市溧城镇育才南路88号山水名门1幢1-01

  法定代表人:黄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主营业务:生态农业开发,农业休闲观光,会务服务,展示展览服务,农业信息咨询,花卉种植、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

  股东情况:

  ■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四、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为泉州钧辰及泉州钧悦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本公司、国投信托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国投信托签署《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21,000万元。

  (3)保证范围:回购本金、回购溢价以及泉州钧辰因违反有关合同而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泉州钧辰应向国投信托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国投信托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三年止。

  2、为江苏太云提供担保事宜

  (1)担保方:公司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提供差额补足义务,担保金额20,000万元。

  (3)保证期限:履行兑付义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向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上述公司发展需要,目前上述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对于为非全资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采取要求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按照承担比例提供反担保等措施控制公司风险。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公司担保情况

  提供有关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68.9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312.04%。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0.1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56.06%;逾期担保金额为0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0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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