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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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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1-004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28.4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63.87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6号文),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63.2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049.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440.0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5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5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2213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以及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投资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投入。

  三、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行投入。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501号),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款项共计为人民币492.32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为人民币228.45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 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609.77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总额为人民币3,228.74万元,其中人民币3,228.74万元保荐及承销费已在募集资金中扣除。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公开发行费用人民币263.87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置换人民币263.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综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8.4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3.87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8.4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3.87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501号),公司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8.4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3.87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501号),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8.4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3.87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 会计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501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编制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501号),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8.4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3.87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五、 上网公告附件

  1、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1-007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旺通信”)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新增公司本身作为“工业互联网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对应增加深圳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以及新增开设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6号文),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63.2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049.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440.0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5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5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221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以及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 本次拟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情况

  本次拟增加公司本身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新增实施地点为深圳。除此之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一) 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

  (二) 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公司拟安排新增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与新增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在原有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发生变更,是为进一步完善工业互联网设备研发的产业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总体上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将与全资子公司三旺奇通共同实施“工业互联网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四、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影响及风险

  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募投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提示风险仍然保持相同。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对应新增深圳作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五、 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进行变更,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本身,对应增加实施地点深圳及新增募集资金专户,以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规定,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对应新增募集资金专户,是经过审慎考虑并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优势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更好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用,可以充分发挥公司内部资源协调合作的优势,有助于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上述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四)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对应新增募集资金专户,是经过审慎考虑并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优势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更好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用,可以充分发挥公司内部资源协调合作的优势,有助于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上述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

  六、 上网公告附件

  1、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1-001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熊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到会及授权出席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金江滨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已授权委托独立董事赖其寿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789.5495万元变更为人民币5,052.7495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登记以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此议案已由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8.4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3.87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501号)。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旺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000万元以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实施。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三旺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000万元人民币,其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进行变更,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本身,对应增加实施地点深圳及新增募集资金专户,以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在基于首次公开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及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工业互联网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1-002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1月2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茂明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501号),公司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8.4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3.87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旺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000万元以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实施,该事项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规定,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审核,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本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该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均按照相关规定的流程进行,决策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1-003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6号文)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63.2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根据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2213号),确认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789.55万元变更为人民币5,052.7495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789.55万股变更为5,052.7495万股。

  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于2020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制定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的相关规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于2020年5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1-005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6号文),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63.2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049.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440.0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5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5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221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现金管理目的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 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 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 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规范建账管理并实时跟踪。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三旺通信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 上网公告附件

  1、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1-006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旺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旺奇通”)进行增资。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6号文),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63.2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049.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440.0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5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5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2213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以及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

  鉴于三旺奇通是募投项目“工业互联网设备扩产项目”、“工业互联网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拟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三旺奇通增资2,000万元用于该募投项目实施。增资完成后,三旺奇通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增至3,000万元。公司对三旺奇通的持股比例仍为100%,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旺奇通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投资金,并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 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

  三旺奇通成立于2019年12月27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实缴出资、未实际经营,无财务数据。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三旺奇通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旺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000万元以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实施。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三旺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000万元人民币,其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旺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000万元以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实施,该事项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三旺奇通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旺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000万元用于实施“工业互联网设备扩产项目”、“工业互联网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上述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则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四)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旺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000万元用于实施“工业互联网设备扩产项目”、“工业互联网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上述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则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八、 上网公告附件

  1、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1-008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6号文),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63.2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049.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440.0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5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5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221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 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在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相关税费等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以及结合各募投项目实施的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审议情况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在基于首次公开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及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工业互联网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本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该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情况及结合各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四)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情况及结合各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六、 上网公告附件

  1、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1-009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产品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产品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资金可以滚动投资,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16,000万元。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和时间范围内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本次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风险等级为谨慎型、稳健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公司应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均按照相关规定的流程进行,决策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整体风险可控,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的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整体风险可控,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的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上网公告附件

  1、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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