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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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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编号:2021-004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21年1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2021年度授信规模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不超过70.43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

  2021年1月1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温岭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1年温(企保)字005号)。公司为中国银行温岭支行与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欧浙泵”)自2021年1月19日起至 2023年1月18日期间办理合同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全部债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3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第三街1号

  法定代表人:颜土富

  注册资本:69,369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电机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模具制造;金属工具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电器辅件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农业机械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安防设备制造;智能水务系统开发;市政设施管理;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劳动保护用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模具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器辅件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口罩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

  2019年,利欧浙泵实现营业收入183,725.51万元,净利润21,523.69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利欧浙泵资产总额为259,130.06万元,净资产为154,981.49万元。(上述数据为合并数据)

  2020年前三季度,利欧浙泵实现营业收入135,907.68万元,净利润21,084.19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利欧浙泵资产总额为308,099.80万元,净资产为175,826.43万元。(上述数据为合并数据)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

  债务人: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

  1、主合同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自2021年1月19日起至 2023年1月18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2、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250,000,000元人民币;

  (2)在本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3、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担保风险较小并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4,965.17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9年度合并报表)的7.99%。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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