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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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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特别提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由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公开发行股份5,4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7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6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0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72元/股。根据《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303.07080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3,24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5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8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有效申购倍数为3,101.02360倍,中签率为0.0322474166%。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具体如下: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1年1月21日(T+2日)16:00前,按公告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T+2日16:00前到账。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月2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已参与网下申购并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在刊登《发行公告》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的要求,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进一步核查并确认了最终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统计如下:

  全部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中,有1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5个配售对象未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下申购,其余4,01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2,439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8,690,280万股。

  未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下申购的1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5个配售对象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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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投资者的申购及初步配售结果汇总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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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取整后精确到1股,产生的8,259股零股分配给“睿远均衡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为A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申购时间最早的配售对象,且其获配零股与其本身获配的股份总和未超过有效申购数量。

  以上初步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初步配售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初步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50934087

  

  

  发行人: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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