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1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

  本行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反映本行的流动性头寸,其规模变动受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较大。

  (二)负债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负债总额分别为16,603.26亿元、18,660.04亿元、20,598.55亿元和22,050.53亿元,2017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1.38%。

  本行负债主要由吸收存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已发行债务证券和其他负债构成。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吸收存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已发行债务证券和其他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9.03%、22.55%、3.26%、8.07%和7.09%。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

  注:1、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包括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

  2、其他项目包括向中央银行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递延所得税负债、预计负债以及其他负债。

  1、吸收存款

  吸收存款是本行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本行聚焦核心存款拓展,充分发挥综合金融服务优势,加强产品、渠道和客户营销的深度融合,存款规模实现稳步提升。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吸收存款余额分别为9,235.85亿元、10,424.90亿元、12,035.52亿元和13,016.82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5.63%、55.87%、58.43%和59.03%,2017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4.15%。

  (1)存款结构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客户类型和产品类型划分的存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

  从客户类型来看,本行吸收存款以公司存款为主。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公司存款余额分别为6,515.51亿元、7,298.95亿元、8,067.23亿元和8,839.84亿元,占吸收存款的比例分别为70.55%、70.01%、67.03%和67.91%;个人存款余额分别为2,052.68亿元、2,303.07亿元、2,917.38亿元和3,190.60亿元,占吸收存款的比例分别为22.22%、22.09%、24.24%和24.51%,占比总体保持稳定。

  从产品类型来看,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定期存款余额分别为4,753.35亿元、5,600.61亿元、6,582.80亿元和7,356.03亿元,占吸收存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1.47%、53.72%、54.69%和56.51%,活期存款余额分别为3,814.83亿元、4,001.42亿元、4,401.81亿元和4,674.41亿元,占吸收存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1.30%、38.38%、36.57%和35.91%。

  (2)存款平均余额和平均成本率情况

  报告期各期,本行主要存款类别的平均余额、利息支出及平均成本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做大做强批发金融业务和零售金融业务,吸收存款规模稳步增长,本行吸收存款平均余额由2017年的8,692.36亿元增至2019年的11,158.44亿元,2017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3.30%,2020年1-6月,本行吸收存款平均余额进一步增长至11,939.61亿元。

  报告期内,银行业吸收存款竞争加剧,存款市场定价水平有所上升。为应对市场竞争,同时承接保本理财到期资金,适度拓展大额存单和结构性存款业务,本行吸收存款的平均成本率有所上升,由2017年的1.86%上升至2019年的2.19%。

  本行2018年吸收存款利息支出较2017年增长20.23%,吸收存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11.60%,本行2019年吸收存款利息支出较2018年增长25.19%,吸收存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15.03%。

  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

  本行吸收同业资金的方式主要包括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

  (1)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余额分别为3,286.54亿元、3,689.68亿元、3,946.18亿元和4,179.26亿元,占各项同业融资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6.38%、84.37%、84.18%和84.06%。本行根据市场及本行的资金变动情况,从同业适度融入资金,并把握市场利率趋势,有效控制资金成本。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

  (2)拆入资金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拆入资金余额分别为518.01亿元、683.36亿元、741.65亿元和792.63亿元,占各项同业融资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62%、15.63%、15.82%和15.94%。本行对宏观经济、货币政策进行判断,并适时调整同业拆借业务规模和发展策略。

  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本行根据流动性环境确定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金额,上述变动反映了本行短期流动性头寸的正常波动。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分别为785.73亿元、611.51亿元、633.50亿元和719.39亿元,占本行负债总额比例的4.73%、3.28%、3.07%和3.26%,占比整体呈现先降后升趋势。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

  报告期内,本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行为满足自身经营需要及对资金的需求,卖出债券及票据等以调节本行资金头寸。

  4、已发行债务证券

  本行通过发行债务证券为经营充实资本并补充资金。本行拥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偿付能力,均按期偿付已发行债务证券,不存在违约或提前偿付的情况。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已发行债务证券分别为1,681.48亿元、1,893.76亿元、1,907.12亿元和1,779.38亿元。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已发行债务证券的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本行的净利润分别为153.37亿元、180.68亿元、203.33亿元和111.48亿元,2017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5.14%。

  报告期内,本行的盈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

  (一)营业收入

  本行营业收入主要由利息净收入、投资净收益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构成。报告期各期,本行利息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71%、68.21%、60.88%和67.08%;投资净收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9.09%、18.01%、22.24%和19.78%;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89%、13.62%、13.19%和14.52%。

  报告期各期,本行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

  1、利息净收入利息净收入是本行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受到本行生息资产收益率、计息负债成本率和总生息资产及总计息负债平均余额规模的影响。生息资产收益率及计息负债成本率主要受货币政策、利率政策、宏观经济状况、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各期,本行利息净收入分别为191.17亿元、299.37亿元、303.21亿元和170.47亿元。

  报告期各期,本行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平均余额(日均余额)、相关的利息收入或支出及平均收益率或成本率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

  注:1、净利差为总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与总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的差额;

  2、净利息收益率为净利息收入除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2017年至2019年,本行利息净收入的变动按照规模和利率因素分解的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

  2018年,本行利息净收入较2017年增加108.20亿元,其中,各项资产负债平均余额变动带动利息净收入增加50.64亿元,平均收益率和平均成本率变动致使利息净收入增加57.23亿元。

  2019年,本行利息净收入较2018年增加3.84亿元,其中,各项资产负债平均余额变动带动利息净收入增加4.68亿元,平均收益率和平均成本率变动致使利息净收入减少0.43亿元。

  (1)利息收入

  本行利息收入主要由发放贷款和垫款、债务工具投资、拆出资金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业务的利息收入构成。报告期各期,本行利息收入分别为600.82亿元、758.77亿元、786.11亿元和409.29亿元。

  报告期各期,本行利息收入的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

  ① 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

  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为本行利息收入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各期,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分别为265.38亿元、399.18亿元、482.40亿元和249.62亿元,占本行利息收入的44.17%、52.61%、61.37%和60.99%。

  2018年,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的平均资产规模由2017年的5,912.24亿元增至7,562.16亿元,增长27.91%;平均收益率由2017年的4.49%上升至5.28%,上升79个基点。2019年,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的平均资产规模由2018年的7,562.16亿元增至8,926.86亿元,增长18.05%;平均收益率由2018年的5.28%上升至5.40%,上升12个基点。

  ② 债务工具投资利息收入

  债务工具投资利息收入是本行利息收入的重要构成。报告期各期,本行债务工具投资利息收入分别为262.73亿元、258.61亿元、214.90亿元和115.56亿元,占本行利息收入的43.73%、34.08%、27.34%和28.23%。

  2018年,本行债务工具投资的平均资产规模由2017年的6,487.92亿元降至6,214.07亿元,下降4.22%;平均收益率由2017年的4.05%上升至4.16%,上升11个基点。2019年,本行债务工具投资的平均资产规模由2018年的6,214.07亿元降至5,523.22亿元,下降11.12%;平均收益率由2018年的4.16%下降至3.89%,下降27个基点。

  ③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由拆出资金与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两项利息收入构成,对本行利息收入影响呈整体上升趋势。报告期各期,本行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分别为42.39亿元、63.59亿元、58.79亿元和31.77亿元,占本行利息收入的7.06%、8.38%、7.48%和7.76%。

  2018年,本行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的平均资产规模由2017年的1,255.03亿元增至1,488.41亿元,增长18.60%;平均收益率由2017年的3.38%上升至4.27%,上升89个基点。2019年,本行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的平均资产规模由2018年的1,488.41亿元增至1,584.60亿元,增长6.46%;平均收益率由2018年的4.27%降至3.71%,下降56个基点。

  ④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

  报告期各期,本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分别为20.29亿元、20.49亿元、19.39亿元和9.43亿元,占本行利息收入的3.38%、2.70%、2.47%和2.30%。

  2018年,本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的平均资产规模由2017年的1,358.51亿元增至1,386.26亿元,增长2.04%;平均收益率由2017年的1.49%下降至1.48%,下降1个基点。2019年,本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的平均资产规模由2018年的1,386.26亿元降至1,329.21亿元,下降4.12%;平均收益率由2018年的1.48%下降至1.46%,下降2个基点。

  (2)利息支出

  本行利息支出主要由吸收存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和已发行债务证券产生的利息支出构成。报告期各期,本行利息支出分别为409.65亿元、459.40亿元、482.90亿元和238.83亿元。

  报告期各期,本行利息支出的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

  ①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是本行利息支出的主要构成。报告期各期,本行吸收存款利息支出分别为161.98亿元、194.76亿元、243.81亿元和132.51亿元,占本行利息支出的39.54%、42.39%、50.49%和55.49%。

  2018年,本行吸收存款的平均负债规模由2017年的8,692.36亿元增至9,700.75亿元,增长11.60%;平均成本率由2017年的1.86%上升至2.01%,上升15个基点。2019年,本行吸收存款的平均负债规模由2018年的9,700.75亿元增至11,158.44亿元,增长15.03%;平均成本率由2018年的2.01%上升至2.19%,上升18个基点。

  ②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利息支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利息支出由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利息支出和拆入资金利息支出组成。报告期各期,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利息支出分别为108.61亿元、135.62亿元、135.70亿元和55.18亿元,占利息支出的26.51%、29.52%、28.10%和23.11%。

  2018年,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的平均负债规模由2017年的3,564.67亿元增至4,230.85亿元,增长18.69%;平均成本率由2017年的3.05%上升至3.21%,上升16个基点。2019年,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的平均负债规模由2018年的4,230.85亿元增至4,762.24亿元,增长12.56%;平均成本率由2018年的3.21%下降至2.85%,下降36个基点。

  ③ 已发行债务证券

  报告期各期,本行已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分别为83.54亿元、81.30亿元、57.23亿元和27.09亿元,占利息支出的20.39%、17.70%、11.85%和11.34%。

  2018年,本行已发行债务证券的平均负债规模由2017年的2,136.63亿元降至1,925.16亿元,下降9.90%;平均成本率由2017年的3.91%上升至4.22%,上升31个基点。2019年,本行已发行债务证券的平均负债规模由2018年的1,925.16亿元降至1,795.66亿元,下降6.73%;平均成本率由2018年的4.22%下降至3.19%,下降103个基点。

  (3)净利息收益率和净利差

  净利息收益率是利息净收入与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的比率。净利差是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与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之间的差额。报告期各期,本行的净利息收益率分别为1.25%、1.76%、1.71%和1.77%;净利差分别为1.38%、1.81%、1.93%和1.92%。

  报告期各期,本行净利息收益率和净利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

  ■

  2018年,本行净利息收益率较2017年上升51个基点,净利差较2017年上升43个基点,主要由于本行较好把握货币政策和市场利率变化趋势,优化资产配置结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强化定价管理,带动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增幅较大;同时,本行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仅小幅上升。

  2019年,本行净利息收益率较2018年下降5个基点,净利差较2018年上升12个基点,净利息收益率下降主要由于本行于2019年开始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部分原生息资产在新准则下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收益被分类为投资收益。如按原口径计算,2019年度,本行净利息收益率为1.88%,较2018年度上升12个基点。2019年度,本行可比口径净利息收益率和净利差有所上升,主要系本行持续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贷款占总资产比重和个人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重,并加强定价管理,新投放贷款定价维持在较好水平,基本抵消市场利率下行对资产整体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受益于市场利率下行,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有所下降。

  2、非利息净收入

  本行的非利息净收入主要由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净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以及汇兑净损益构成。报告期各期,本行非利息净收入分别为140.08亿元、139.51亿元、194.80亿元和83.65亿元。

  报告期各期,本行非利息净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是本行非利息净收入的重要构成,报告期内,本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保持着较为稳定的收入贡献。报告期各期,本行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62.56亿元、59.80亿元、65.67亿元和36.8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89%、13.62%、13.19%和14.52%。

  报告期各期,本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

  2018年,本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2017年减少4.42%,主要由于受资管新规和资本市场影响,本行代客理财手续费收入有所下降;同时,由于本行业务和产品转型,部分产品费率下调。

  2019年,本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2018年增加9.83%,主要由于本行围绕“零售重中之重”战略定位,大力发展零售金融业务,代理保险、代理国债等代理手续费收入、银行卡和电子银行手续费收入增长,零售金融业务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较2018年度增长21.94%。

  (2)投资净收益

  投资净收益对本行的非利息净收入有较大影响。报告期各期,本行投资净收益分别为96.37亿元、79.06亿元、110.75亿元和50.2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9.09%、18.01%、22.24%和19.78%。

  报告期各期,本行投资净收益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

  2018年,本行投资净收益较2017年减少17.96%,主要由于本行推进资产结构调整,提高信贷投放占比,基金投资规模下降,同时基金收益率有所下滑,投资收益相应减少。2019年,本行投资净收益较2018年提升40.08%,主要由于本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产生的利息从“利息收入”调整计入“投资收益”。

  (3)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和汇兑净损益

  2017年至2018年,本行的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主要来自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贵金属和衍生金融工具。本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本行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主要来自交易性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贵金属和衍生金融工具。报告期各期,本行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和汇兑净损益合计分别为-20.35亿元、-0.66亿元、16.70亿元和-4.23亿元。

  报告期各期,本行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和汇兑净损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

  2018年,本行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和汇兑净损益合计较2017年增加19.68亿元,主要受衍生金融工具估值变动影响所致。2019年,本行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和汇兑净损益合计较2018年增加17.36亿元,主要由于本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后,确认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上升。

  (二)营业支出分析

  本行的营业支出主要由业务及管理费、信用减值损失(新金融工具准则)/资产减值损失(原金融工具准则)构成。报告期各期,本行营业支出分别为171.39亿元、248.04亿元、275.70亿元和132.22亿元,2017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6.83%。

  报告期各期,本行营业支出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

  1、业务及管理费

  本行业务及管理费主要由员工成本、物业及设备支出和其他办公及行政费用构成。报告期各期,本行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81.05亿元、90.06亿元、99.49亿元和43.77亿元,占营业支出的比例分别为47.29%、36.31%、36.08%和33.10%。

  报告期各期,本行业务及管理费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

  本行业务及管理费的主要构成为员工成本。报告期各期,本行员工成本发生费用分别为49.46亿元、54.24亿元、59.74亿元和28.68亿元,占业务及管理费的比例分别为61.02%、60.22%、60.05%和65.54%。

  2、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

  (1)信用减值损失

  本行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新金融工具准则。本行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及财政部要求,设立“信用减值损失”科目以反映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计提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本行的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主要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和垫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预计负债、拆出资金等资产的减值损失及坏账准备,其中主要是发放贷款和垫款的减值损失。

  2019年和2020年1-6月,本行的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171.49亿元和85.79亿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

  (2)资产减值损失

  本行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发放贷款和垫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类投资的减值损失等。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自2019年起不再适用。2017年至2018年,本行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86.71亿元和153.32亿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

  (三)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各期,本行的营业外收支净额分别为0.97亿元、1.68亿元、1.47亿元和0.66亿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60%、0.87%、0.66%和0.54%,占比较低。

  (四)利润总额和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各期,本行的利润总额分别为160.82亿元、192.52亿元、223.77亿元和122.55亿元。

  报告期各期,本行的所得税费用分别为7.46亿元、11.84亿元、20.44亿元和11.07亿元。报告期各期,本行所得税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本行的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

  (五)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本行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银行卡滞纳金收入、诉讼及违约赔偿收入、补贴收入、捐赠支出、其他资产处置净损益和固定资产处置净损益等。报告期各期,本行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1.36亿元、2.04亿元、2.05亿元和1.13亿元,占本行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41%、0.46%、0.41%和0.44%,占本行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0.89%、1.13%、1.01%和1.01%,占比较低。

  报告期各期,本行非经常性损益及其占净利润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本行非经常性损益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

  (六)其他综合收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其他综合收益分别为-10.56亿元、11.80亿元、14.09亿元和4.91亿元。

  单位:百万元

  ■

  (七)税收政策对本行盈利能力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行及中国境内子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计缴标准如下表所示:

  ■

  注:本行子公司上海闵行上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宁上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州上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衢州衢江上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简易计税方法按应税收入的3%计算缴纳增值税。中国境外子公司按当地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报告期内,本行适用的税收政策未对本行盈利能力造成重大影响。若未来税收政策改变,可能会对本行的税后利润产生相应的影响。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本行现金流量的主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构成主要包括客户存款净增加额、收取的利息、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拆入资金净增加额和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净减少额等。报告期各期,本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1,715.29亿元、2,786.86亿元、2,612.56亿元和1,940.98亿元。

  报告期各期,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

  本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受客户存款净增加额和收取的利息影响。报告期各期,本行客户存款净增加额分别为745.12亿元、1,189.04亿元、1,436.57亿元和980.39亿元,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合计数的43.44%、42.67%、54.99%和50.51%;收取的利息分别为349.71亿元、519.64亿元、602.77亿元和304.01亿元,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合计数的20.39%、18.65%、23.07%和15.66%。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包括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拆出资金净增加额、支付的利息、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减少额、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减少额和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净增加额等。报告期各期,本行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2,322.96亿元、3,004.19亿元、2,691.88亿元和1,225.13亿元。

  报告期各期,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拆出资金净增加额以及支付的利息是本行最主要的现金流出项。报告期各期,本行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分别为1,131.13亿元、1,913.14亿元、1,322.74亿元和628.77亿元,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合计数的48.69%、63.68%、49.14%和51.13%;拆出资金净增加额分别为137.13亿元、216.18亿元、636.21亿元和0.00亿元,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合计数的5.90%、7.20%、23.63%和0.00%;支付的利息分别为300.27亿元、373.28亿元、388.71亿元和190.52亿元,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合计数的12.93%、12.43%、14.44%和15.55%。3、经营活动产生的流量净额

  报告期各期,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07.67亿元、-217.33亿元、-79.32亿元和715.85亿元。2017-2019年,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由于本行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大贷款投放导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上升所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各期,本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

  1、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报告期各期,本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9,032.61亿元、5,998.27亿元、5,591.43亿元和2,346.59亿元。本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和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报告期各期,本行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分别为8,657.73亿元、5,680.45亿元、5,255.78亿元和2,195.05亿元,占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入的95.85%、94.70%、94.00%和93.5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74.61亿元、317.75亿元、335.58亿元和151.50亿元,占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入的4.15%、5.30%、6.00%和6.46%。

  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报告期各期,本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分别为7,848.38亿元、5,869.21亿元、5,786.79亿元和2,423.24亿元。本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投资支付的现金。

  报告期各期,本行投资支付的现金分别为7,843.40亿元、5,854.89亿元、5,779.38亿元和2,421.31亿元,占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出的99.94%、99.76%、99.87%和99.92%。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各期,本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84.23亿元、129.06亿元、-195.36亿元和-76.65亿元。报告期内,本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受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和投资支付的现金影响而出现较大波动。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各期,本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

  本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发行债务证券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各期,本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6,153.57亿元、8,828.34亿元、8,349.36亿元和2,879.35亿元;本行发行债务证券收到的现金分别为5,954.00亿元、8,828.32亿元、8,349.36亿元和2,879.35亿元。

  本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发行债务证券本金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各期,本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分别为6,713.50亿元、8,741.92亿元、8,457.11亿元和3,034.29亿元;本行偿还发行债务证券本金支付的现金分别为6,657.23亿元、8,617.81亿元、8,335.93亿元和3,011.07亿元。

  报告期各期,本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59.93亿元、86.41亿元、-107.75亿元和-154.94亿元,主要由于本行业绩情况向好,分配股利金额有所提升,并由于已发行债券规模上升,所需偿付利息增加所致。

  四、主要监管指标和财务指标分析

  (一)主要监管指标情况

  1、主要监管指标

  报告期内,本行主要监管指标的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

  ■

  注:1、上述指标均为合并口径,其中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率、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成本收入比和资产负债率为按照监管口径根据经审计的数据重新计算,其余指标为上报监管部门数据;

  2、资本充足率指标根据《资本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计算。

  2、主要监管指标分析

  (1)资本充足率指标分析

  本行按照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资本管理办法》和相关监管规定计算资本充足率。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的资本充足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

  报告期内,本行按照资本管理规划,持续加强资本管理,强化激励与约束,引导优化业务结构,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增强前瞻性预测分析和规划,积极推动资本补充,确保资本水平持续稳健充足,保障业务发展和资产结构调整。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4.33%、13.00%、13.84%和13.24%,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37%、11.22%、10.92%和10.7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0.69%、9.83%、9.66%和9.55%,符合监管要求。

  (2)资产质量指标

  本行不断搭建完善信用风险管控体系,持续强化资产质量管控,确保资产质量保持稳定。报告期内,本行不良贷款率较为稳定,本行严格按照监管机构要求计提各类贷款的减值准备,拨备覆盖率与贷款拨备率稳步提升。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15%、1.14%、1.16%和1.19%;拨备覆盖率分别为272.52%、332.95%、337.15%和330.61%;贷款拨备率分别为3.14%、3.80%、3.90%和3.92%。

  本行从谨慎角度出发,基于经济环境影响在报告期内对贷款情况实行了全面风险排查,除符合一般不良贷款标准的贷款外,逾期超过90天的或者经个别认定存在其他较高信用风险的贷款均下调至不良。

  (3)客户集中度指标

  报告期内,本行加强统一授信管理,控制客户集中度,健全大额风险暴露管理机制。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单一最大客户贷款集中度分别为4.93%、7.84%、8.56%和9.65%,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分别为27.99%、31.76%、32.38%和33.72%,均满足监管要求。

  (4)流动性指标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摆布到期现金流,建立多层次的流动性保障,平抑期限错配风险,稳定核心存款来源,加强主动负债管理,完善流动性风险计量监测体系,持续优化流动性管理系统,加强前瞻性主动管理。报告期内,本行整体流动性状况保持平稳,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流动性比例(本外币)分别为41.71%、44.17%、61.59%和88.64%,流动性覆盖率分别为141.52%、128.85%、129.66%和178.25%,均符合监管要求。

  (二)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在利率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金融脱媒的大环境下,本行资产负债规模稳步增长、结构优化,营业收入与净利润保持增长。报告期内,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金融形势,本行坚持战略引领,大力推进三年发展规划(2018-2020)实施,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方向,聚焦主责主业,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加快转型发展和结构调整,深入推进专业化经营和战略特色业务发展,严守风险底线、强化风险管理,经营业绩持续较快增长,资产质量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本行相关盈利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及投向

  (一)募集资金总额

  2019年10月25日,本行董事会五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2019年12月12日,本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提案》。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亿元。

  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已取得中国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上海银保监局关于同意上海银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沪银保监复[2020]229号)批准,已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2号)核准。

  (二)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本行未来业务发展,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运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的直接影响主要表现在:

  (一)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本行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比较低,正常情况下本行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收益;但极端情况下,如果本行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本行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对本行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产生摊薄影响。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则本行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对本行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会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二)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前本行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不会导致本行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三)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在可转债转股后将用于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提高本行的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进一步增强本行风险抵御能力,并为本行资产规模稳步增长、各项业务持续发展提供资本支持。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除本募集说明书及摘要外,本行将以下备查文件提供投资者查阅。有关目录如下:

  (一)本行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及审阅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五)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

  (六)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和查阅时间

  自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公告之日起,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30-11:30、13:30-16:30,投资者可至本行、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查阅相关备查文件。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1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