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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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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 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构成公司与远泓生物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明良、欧阳萍、黄彦菱(HUANGYANLING)、王铎学、杨苹、林国进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远泓生物,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构成公司与远泓生物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明良、欧阳萍、黄彦菱(HUANGYANLING)、王铎学、杨苹、林国进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包括不限于具体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和募集资金投向等相关事宜;

  (2) 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

  (3) 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并履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4) 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备案或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具体用途及金额等事项;

  (5) 如监管部门要求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规定、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监管部门要求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进行调整;

  (6)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7)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在证券登记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股份锁定及上市事宜;

  (8) 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9) 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止、终止等事宜)。

  董事会有权在上述授权事项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第1-10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监管要求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自查、逐项论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具备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拟定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苏蓉蓉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苏蓉蓉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泓生物”),认购对象不超过35名。远泓生物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前述认购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苏蓉蓉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3.51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苏蓉蓉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85,470,085股(含本数),由远泓生物全部以现金认购。

  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上限协商确定。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相应进行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苏蓉蓉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远泓生物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苏蓉蓉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苏蓉蓉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苏蓉蓉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苏蓉蓉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苏蓉蓉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苏蓉蓉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并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地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也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通过《关于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苏蓉蓉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苏蓉蓉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神科技”)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距离本次董事会审议非公开发行的时间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且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说明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神科技”)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短期内公司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具体影响测算如下: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公司经营环境以及国内金融证券市场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本次非公开发行在2021年12月前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未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该募集资金总额仅为估计值,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的募集资金总额为准);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5、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3.87%,即不超过85,470,085股(含本数),假设按照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进行非公开发行,该发行数量仅为估计值,最终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6、假设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19年度业绩基础上按照-10%、0%、10%、2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

  7、未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可能产生的收益,也未考虑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其他方面的影响;

  8、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单位:元

  ■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和股本总额相应增加,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短期内存在下降的风险。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预案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营运资金和资本结构,促进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发展,是公司战略的有效实施。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需要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进行额外储备的情况。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控制资金成本,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提高公司股东回报。

  (二)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管进行明确的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三)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的各项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科学规范地实施利润分配政策,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强化股东投资回报机制。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辞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自我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神科技”)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公司承诺如下:

  1、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况。

  2、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神科技”)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取得相关的批准和核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85,470,085(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3.87%。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1月20日,华神科技与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泓生物”)签订了《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远泓生物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二)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远泓生物,远泓生物为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神科技的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1、华神科技召开董事会审议了本次发行方案。

  2、远泓生物股东决定同意远泓生物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3、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华神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2、主营业务情况

  远泓生物于2016年3月成立,其经营范围为:生物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商务咨询(不含投资咨询);技术进出口。

  3、远泓生物财务报表的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 2019年度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审计, 2020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股东

  ■

  三、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3.51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流动资产、总资产、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营运资金将得到较大改善。公司资本实力得到增强,资本结构更加稳健,经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本次发行有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加。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但是,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拓宽公司的市场空间,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本次发行后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由特定对象以现金认购,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泓生物”),远泓生物是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华神科技的控股股东,因此远泓生物认购华神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华神科技与远泓生物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合法、合规,且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会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此远泓生物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月20日,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神科技”)与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泓生物”)签订了《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协议内容概要如下:

  甲方(发行人):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方):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一、本次发行

  1、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5,470,085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

  2、认购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定价方式认购标的股份,认购数量为85,470,085股。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上市,股票具体上市安排待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协商后确定。

  二、认购价格、认购方式和认购金额

  1、双方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依据。根据前述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人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即3.51元人民币/股。

  发行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2、认购方不可撤销地同意上述条款确定的发行价格,使用现金认购标的股份。

  在此情况下,认购方应向发行人支付的标的股份认购款(认购款总金额)=发行价格*认购数量。

  三、股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与股票交割

  1、认购方不可撤销地同意按照上条确定的认购款总金额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并在发行人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认购方收到发行人发出的认股款缴纳通知(简称“缴款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将认购款总金额划入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

  2、在认购方支付认股款后,发行人应尽快将认购方认购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以使认购方成为本协议约定之种类和数额的股票的合法持有人。

  四、限售期

  认购方此次认购的股票自此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认购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发行人的要求,出具关于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相关锁定事宜的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五、陈述与保证

  为本协议之目的,协议双方相互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1、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协议的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

  2、其均完全有资格、权利或有效授权作为签订本协议的一方主体,且本协议条款内容构成双方合法、有效、有约束力并可执行的义务及责任;

  3、其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不会与任何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或其作为一方的其他合同、协议的约定相违背或抵触;

  4、其将尽最大努力相互配合,办理及签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认购的一切相关手续及文件。

  六、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1、发行人的义务和责任

  (1)发行人应采取所有妥当、及时的行动,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并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负责就本次发行向中国证监会等有关主管部门报请审批、核准;

  (3)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后,尽快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数量及价格向认购方发行股票,并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

  (4)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发行人目前根据其自身需要拟进行的安排,该等安排可能会根据审批情况和市场状况等因素的变化由发行人在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做出相应调整,该等安排并不构成发行人对认购方的合同义务。但发行人应事先以书面方式向认购方说明;

  (5)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认购方的义务和责任

  (1)配合发行人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文件及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等;

  (2)在股款支付日,履行缴款和协助验资义务;

  (3)保证本协议项下的认购资金来源合法;

  (4)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在股票限制转让期限内,不转让其依据本协议认购的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

  (5)履行本协议其他约定义务。

  七、保密

  除非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证券监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手续,或为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需向第三人披露,或该等信息已公开披露,双方同意并促使其有关知情人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及本次发行及认购有关事宜严格保密。

  八、违约责任

  1、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或保证,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发行人股东大会通过或未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不构成发行人违约。

  3、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对方提交需要延期履行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30 日以上,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

  4、双方协商一致,若乙方于本次发行实施之时不履行或不完整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认购义务,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就乙方不履行部分采取不予发行等方式处理并有权向其追究违约责任。

  九、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国现行公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

  2、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协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发行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协议的变更、修改、转让

  1、本协议的变更或修改应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2、本协议的变更和修改文本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

  十一、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经发行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及认购方签字后成立,并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备查文件:《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神科技”)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2、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共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监管问询函1份,相关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及公司相应采取的整改措施情况如下:

  ■

  除上述事项外,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3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3月1日(星期一)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3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高新区(西区)蜀新大道1168号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5发行数量

  2.6限售期安排

  2.7上市地点

  2.8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9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2.10募集资金用途

  3.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说明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第1-第9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2项议案需逐项审议并表决。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与相关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须持股东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至登记地址登记或以传真及信函方式登记(登记日期以送达日为准);

  2、登记时间:2021年2月24日、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行使表决权人出席会议除了股东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4、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5、联系人:池大红

  6、联系电话:028-66616680    传真:028-66616656

  7、电子邮箱:dsh@huasungrp.com

  8、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成都高新区(西区)蜀新大道1168号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研综合楼四楼。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六、备查文件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1 :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90

  2、投票简称:华神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3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3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或填写选举票数):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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