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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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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优新材”、“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相同。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提醒投资者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

  (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的涨跌幅比例为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市盈率处于较高水平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截至2021年1月8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1.57倍。本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69.94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72.5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65.8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96.7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87.8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公司本次发行后摊薄的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未来可能存在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三)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至36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数为8,402万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19,332,265股,占发行后总股数的23.0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应收款项回收或承兑风险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8,363.59万元、22,619.81万元、27,474.44万元以及31,886.74万元,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20,331.78万元、28,880.75万元、25,541.55万元以及16,206.22万元,2019年末及2020年6月30日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1,264.15万元、6,103.73万元,合计占各期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5.64%、71.99%、51.05%及48.94%(年化后),其中应收账款及商业承兑汇票合计占各期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12%、55.71%、44.52%以及40.33%(年化后),比例较高。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应收款项金额可能上升。如果客户信用管理制度未能有效执行,或者下游客户因经营过程受宏观经济、市场需求、产品质量不理想等因素导致其经营出现困难,将会导致公司应收款项存在无法收回或者无法承兑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收入质量及现金流量造成不利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稳步提升,由于公司所处行业客户主要为大型光伏组件企业,通常以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产品销售回款周期较长,同时供应商主要为化工原料厂商,通常以现款结算,采购付款周期较短,销售回款与采购付款的时间差使得公司营运资金占用规模较大。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892.52万元、-11,721.34万元、-1,029.20万元及3,677.50万元,2017年至2019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均为负,若剔除因票据贴现的现金流入被核算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所造成的影响,公司报告期各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498.65万元、665.12万元、1,154.55万元以及4,017.61万元。

  同时,2020年6月末公司未受限的货币资金、可支配银行承兑汇票账面价值合计为8,622.57万元,公司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合计为8,944.82万元,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营运资金占用较大的行业特点与资金缺口使得公司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公司的经营能力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三)产业政策变化、下游行业波动及客户较为集中的风险

  公司薄膜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光伏封装行业。光伏行业作为战略新兴产业,受宏观经济状况、产业政策、产业链各环节发展均衡程度、市场需求、其他能源竞争比较优势等因素影响,呈现一定波动性。

  在行业发展初期,对成本较高的光伏产业,各国政府通过扶持及补贴等方式进行培育引导,使其商业化条件不断成熟。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与技术进步,为防止出现过度补贴或激励,阻碍行业进步和市场优胜劣汰,各国政府补贴政策也在逐步“退坡”。就报告期内而言,2018年“5·31”新政推出后,中国光伏补贴的装机规模和购买电价标准均下调,国内光伏市场需求及产业链各环节受到较大影响。自2019年1月以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上述因素为包括发行人在内的行业先进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若未来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下游行业受各类因素影响而出现波动,将可能对行业整体与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公司主要客户为光伏行业龙头企业,公司与该等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随着光伏行业龙头效应日益凸显,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逐年增加。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9.94%、60.01%、77.68%以及84.56%,其中向天合光能的销售占比分别为0.00%、15.96%、35.33%以及27.87%,向晶科能源的销售占比分别为8.07%、27.22%、28.34%以及25.17%。未来若主要客户因产业政策变化、下游行业波动或自身经营情况变化等原因,减少对公司的采购而公司未能及时增加其他客户销售,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与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公司光伏封装用胶膜生产过程中所需要原材料主要为EVA树脂,报告期内其采购额占公司原材料采购总额约90%,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在85%以上,其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若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公司产品售价未能作出相应调整以转移成本波动的压力,或公司未能及时把握原料市场行情变化并及时合理安排采购计划,则有可能面临原料采购成本大幅波动从而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假设受原油价格波动的影响,直接材料成本上升1%,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营业利润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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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34,731.60万元、43,691.53万元、61,770.87万元及28,580.39万元,占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74.25%、75.81%、74.86%及70.45%,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形成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虽然该等合作关系能保障公司原料的稳定供应、提升采购效率,但若主要原料供应商未来在产品价格、质量、供应及时性等方面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4,375.65万元、71,543.29万元、106,322.00万元以及55,367.12万元,增长较快;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532.66万元、2,761.60万元、6,688.05万元以及5,640.91万元,呈现一定的波动性。随着下游市场需求不断涌现,公司产品虽然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但宏观经济、下游需求、行业竞争格局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管理水平、技术创新能力等内部因素都将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若未来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导致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存在较大幅度波动的风险。

  (六)毛利率波动及低于同行业的风险

  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5.79%、14.13%、14.85%和17.82%,略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16.70%、15.80%、18.75%及17.98%。公司毛利率的变动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产品结构变化、市场竞争程度、技术升级迭代等因素的影响。

  若未来行业竞争加剧导致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原材料价格上升,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产品成本;公司未能及时推出新的技术领先产品有效参与市场竞争等情况发生,公司毛利率将存在波动加剧的风险,公司毛利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状况可能一直持续,将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0年12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3387号《关于同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25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A股股本为8,402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19,332,265股于2021年1月22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海优新材”,证券代码为“688680”。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1年1月22日

  (三)股票简称:海优新材,股票扩位简称:海优新材

  (四)股票代码:688680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8,402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101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9,332,265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64,687,735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84.04万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李民、李晓昱、海优威新投资、海优威投资限售期36个月,深圳鹏瑞(2019年12月13日持有发行人股票新增80万股)、苏州同创(2019年12月13日新增持有发行人股票110万股)限售期为自2019年12月13日起36个月,深圳鹏瑞(所持发行人股票2,179,880股)及其他股东限售期12个月。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所持84.04万股股份限售期24个月;

  2、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本次发行承诺限售6个月的投资者所持股份为837,335股;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上市标准

  公司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1、发行后股本总额为人民币84,020,000.00元,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

  2、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为21,010,000股,占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01%,不低于发行人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00%;

  3、市值及财务指标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58.76亿元,最近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73.76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10.63亿元,满足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 条第(一)款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综上所述,发行人满足其所选择的上市标准。

  第三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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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李民、李晓昱夫妻合计直接持有公司45.64%股份,并通过海优威投资、海优威新投资间接控制公司5.06%股份,直接或间接合计控制公司50.70%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民、李晓昱简历如下:

  李晓昱女士,197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1996年10月至1997年5月,供职于香港京露贸易有限公司;1997年6月至2000年2月,供职于韩国LG化学公司上海代表处;2000年3月至2001年4月,供职于美国GE塑料中国有限公司;2001年4月至2001年9月,任上海共城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10月至2005年8月,任上海共城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李民先生,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学士、硕士,北京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1996年1月至1998年9月,供职于韩国LG化学公司上海代表处;1998年10月至2001年9月,任上海共城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10月至2005年8月,任上海共城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研发创新总监。

  (二)本次发行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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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持股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1、董事简介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

  2、监事简介

  公司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基本情况如下:

  ■

  3、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3名,基本情况如下:

  ■

  4、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公司共有核心技术人员3名,基本情况如下:

  ■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如下:

  1、直接持股情况

  ■

  2、间接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关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任职期间拟买卖公司股票将根据相关规定提前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将及时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4、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5、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6、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7、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相关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6,301.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2,101.00万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

  六、本次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仅有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跟投机构为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无发行人及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保荐机构跟投的具体情况如下:

  1、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名称: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与保荐机构的关系: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获配股数:840,400股

  4、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4.00%

  5、限售安排:限售期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一)发行数量:21,010,000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69.94元/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四)市盈率

  1、72.5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65.8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96.7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87.8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3.04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

  0.72元(按照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23.00元(按照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46,943.9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34,690.64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月19日出具了[2020]361Z0126号《验资报告》,审验结果如下:

  截至2021年1月19日止,海优新材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69.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69,439,4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22,533,015.5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6,906,384.47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21,01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325,896,384.47元。

  (九)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

  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十)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346,906,384.47元

  (十一)本次发行后股东户数:21,975名

  二、发行方式和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21,010,000股。其中,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840,4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4.00%。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2,165,100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12,165,100股,放弃认购数量为0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8,004,500股,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7,990,071股,放弃认购数量为14,429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14,429股。

  三、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发行方案中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一、财务会计资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0]361Z0320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9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361Z0598号审阅报告。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二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审阅报告》已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中披露,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发行人的资产总额为121,032.08万元,负债总额56,468.8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64,563.21万元。2020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685.70万元,同比增长24.3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13.13万元,同比增长172.70%。公司2020年1-9月业绩较去年同期提升,主要系新冠疫情期间,发行人有效控制传染风险,及时、平稳地复工复产,持续优化产品结构,积极争取行业订单,生产管理效率提升,发行人盈利能力有所增强。

  基于公司订单情况、经营状况以及市场环境,公司预计2020年全年营业收入145,000.00万元至150,000.00万元,同比增长36.38%至41.08%;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00.00万元至21,000.00万元,同比增长212.82%至245.75%。上述2020年预计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整体经营状况稳定,公司生产经营模式,包括采购模式、销售模式等均未发生变化,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主要产品的销售规模与发行人业务发展相匹配,原材料采购价格及产品销售价格与市场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变动趋势一致,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以及主要税收政策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具体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

  二、其他事项

  (下转A12版)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A室)

  股票简称:海优新材         股票代码:68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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