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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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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1-002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及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13日和2020 年12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0] 8号)和《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0] 17号)(以下简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一、关于回复《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第二轮审核问询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现根据要求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二、更新财务数据情况

  公司按照以上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作出了书面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12 日、2021年 1月 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根据 2020 年第三季

  度财务报告,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

  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2020年三季报财务数据更新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0年三季报财务数据更新版)》、《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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