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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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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1-010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殷红梅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1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393,227,607.82元(不含税金额)。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要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关联董事殷红梅、熊少强、李丽芳、陈永坚、何汉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原拟投入高明沧江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及南海西樵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45,792万元中的22,700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的并购投资款,本次拟新增募投项目为: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40%股权收购项目。其他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变。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工作,防范投资风险,保障投资收益,提高投资效能,确保公司战略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会议同意《关于制定〈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兆能投资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山市中润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中润”)以评估价值人民币8962.37万元(未含税)收购中山智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智仁”)主要经营性资产,最终收购价格为不含税资产价值8962.37万元和按交割日时点国家税务总局所执行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所计算税金的总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山市中润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兆能投资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中山中润提供财务资助,用于收购天然气设备及附属设施资产组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向中山中润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5,0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5年,借款利率参考市场利率执行。

  董事会认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公司拓展周边地区燃气项目,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规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向中山中润提供财务资助采取了资产抵押担保、股权质押担保及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必要风险防范措施,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21年2月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5)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1-011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建杭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山市中润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兆能投资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中山市中润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中润”)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公司拓展周边地区燃气项目,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规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向中山中润提供财务资助采取了资产抵押担保、股权质押担保及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必要风险防范措施,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向中山市中润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1-012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山市中润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中山市中润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中润”)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

  2、财务资助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资金划入中山中润开设的账户之日起5年。

  3、资助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4、资金主要用途:收购天然气设备及附属设施资产组及补充流动资金。

  5、资金使用费:借款利率参考市场利率执行,具体利率以实际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利率为准。

  6、约定清偿方式: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其中借款期限不足1个月,在偿还本金时清算利息;借款期限超过1个月,按月支付利息。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山市中润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中山市东凤镇伯公社区东健街8号首层之四

  成立时间:2020年9月4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鹏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被资助人与本公司的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兆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兆能”)持有中山中润36%股权,佛山市雅罗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罗兰”)持有中山中润34%股权,中山市悦梓源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悦梓源”)持有中山中润30%股权。中山中润为华兆能的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3、被资助人主要财务状况

  中山中润于2020年9月设立,目前尚未开展实际经营。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山中润总资产6600.01万元、净资产为6598.36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6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中山中润提供过财务资助。

  经核查,中山中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被资助人其他股东的情况

  (1)中山市悦梓源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3YRK99F

  法定代表人:李林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人民币39万元

  住所:中山市东凤镇小沥社区东海一路88号第三层319号之一(住所申报,集群登记)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30日

  经营范围:燃气经营(无储存设施);投资能源产业、投资天然气项目、投资办实业;天然气配套服务技术咨询;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商业用房出租、办公楼出租、其他建筑物出租;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销售:百货、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家用电器、机械设备、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与中山悦梓源不存在关联关系

  (2)佛山市雅罗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MA54C2R53U

  法定代表人:张宏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号一座1106室之八(住所申报)

  成立日期:2020年2月28日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的研发、推广及运用;环保设备的研发;环保产品销售;计算机应用技术;室内装修及装饰业;建筑工程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环保科技咨询服务;空气汽染处理;室内外环境检测及治理;家居用品检测;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与雅罗兰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财务资助风险防控措施

  1、鉴于中山悦梓源和雅罗兰未能按同等条件、同等出资比例向中山中润提供财务资助,为此公司要求中山悦梓源以其持有中山中润30%的股权、雅罗兰以其持有中山中润34%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中山中润以其收购天然气设备及附属设施资产组提供抵押担保。

  3、中山悦梓源和雅罗兰与公司签订《保证合同》,按其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本次财务资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缓解中山中润的资金需求,为中山中润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迅速实现公司在中山地区管道燃气供应及发展公司在中山地区的业务。

  本次向中山中润提供财务资助采取了必要风险防范措施,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影响。同时,本次财务资助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公司拓展周边地区燃气项目,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规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向中山中润提供财务资助采取了资产抵押担保、股权质押担保及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必要风险防范措施,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兆能投资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中山市中润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中润”)提供财务资助5,000.00万元,用于收购天然气设备及附属设施资产组及补充流动资金。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公司拓展周边地区燃气项目,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规模。本次向中山中润提供财务资助采取了必要的风险保障措施,整体风险可控,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影响公司自身的正常经营。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七、累计对外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包含本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为24,607.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1%。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1-013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结合日常经营情况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预计2021年与关联方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卓度计量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港华投资有限公司、名气家(深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佛山综合能源(公控)有限公司、卓锐智高(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电子政务科技有限公司和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393,227,607.82元,去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合计为166,274,564.55元。(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殷红梅、熊少强、李丽芳、陈永坚、何汉明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均为不含税金额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黎荣发

  注册资本:4,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工程塑料、塑料合金及其制品,产品境内外销售;从事自产产品及同类商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及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供商业咨询服务(国家禁止类、限制类及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不含会计、审计、法律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置业路6号1楼101、2楼201、3楼30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总资产33,548万元、净资产9,083万元;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27,884万元、净利润3,01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经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五)条的规定,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作为工程材料提供商,其在业内有着良好口碑,材料质量较好,性价比较高,广泛应用于各燃气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黎荣发

  注册资本:55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工程塑料及塑料合金(管件、管材及其相关配件);从事上述相关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配套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供商业咨询服务(不含会计、审计、法律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置业路6号1楼102、2楼202、3楼302、4楼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总资产9,465万元、净资产7,259万元;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7,443万元、净利润79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经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五)条的规定,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作为国内主要的PE管施工机具经销商,其产品性能稳定,广泛应用于各燃气公司并获得的评价相对较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卓度计量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黎荣发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燃气计量仪器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加工、批发、进出口及其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以上均不含国家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五路2号尚荣工业厂区厂房A4、B5101-50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卓度计量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总资产8,617万元、净资产1,869万元;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3,756万元、净利润-40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经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卓度计量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卓度计量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五)条的规定,卓度计量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卓度计量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是国内燃气表的主要经销商,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港华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永坚

  注册资本:7500万美元

  主营业务: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天然气(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的批发(不带存储设施)、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相关配套业务(涉及国营贸易、配额、许可证及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后经营)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招商开元中心03地块B座18层、16层1601-1812单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港华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306,222万元,净资产29,186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10,778万元,净利润3,14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经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港华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港华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陈永坚、何汉明在港华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五)条的规定,港华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港华投资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名气家(深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军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主营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的批发、零售、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仅限经营类电子商务)。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名气家(深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 8,467万元,净资产5,496万元;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2,668万元,净利润-2,41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经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名气家(深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名气家(深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五)条的规定,名气家(深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名气家(深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六)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品慧

  注册资本:10,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燃气经营(不设储存、运输,不面向终端用户);建筑物燃气系统安装服务;管道设施安装服务(输油、输气、输水管道安装);燃气、太阳能及类似能源家用器具制造;日用电器修理;燃气经营(面向终端用户)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汀根村大阪工业区一街20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总资产54,693万元、净资产28,949万元;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42,932万元,净利润7,41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经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五)条的规定,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七)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旭龙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从事热力生产和供应;电力生产和供应;电力销售代理;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天然气相关设备、设施租赁;在中山小榄镇内以管道方式供应代天然气、石油气、油制气、天然气及承接管道维护工程;燃气炉具及配件的销售、安装、维修及相关辅助业务。

  住所: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10号2座701、712房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总资产14,163万元,净资产9,127万元;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18,743万元,净利润2,90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经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五)条的规定,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八)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朱为禧

  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开发、建设、经营市区管道燃气项目;销售:燃具,厨具、电子产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CNG及LCNG加气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清远市人民三路47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总资产90,445万元,净资产49,189万元;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59,701万元,净利润10,8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经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五)条的规定,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九)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萧兴健

  注册资本:12,868.83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天然气电力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沙口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总资产61,683万元,净资产22,292万元;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33,743万元,净利润1,38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经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条的规定,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十)卓锐智高(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胡桂祥

  注册资本:5,121.21万元

  经营范围:应用软件系统的开发、销售、实施和相关售后服务;硬件以及集成系统的销售、安装及维护;企业业务流程改造的管理咨询;及其他外包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住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65号海尔国际广场8号楼18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卓锐智高(武汉)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1,675万元,净资产5,593万元;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4,074万元,净利润69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经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卓锐智高(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卓锐智高(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五)条的规定,卓锐智高(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卓锐智高(武汉)科技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其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作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其研发技术专业,服务质量高,在燃气行业有丰富的开发和服务经验,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十一)佛山市电子政务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朱少华

  注册资本:10,25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承接政府政务云和智慧城市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开展电子政务与工业数据的分类、清洗、公开、共享和运营工作,开展电子政务、工业大数据发展规划、标准制定和产业政策研究等工作;从事云计算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网络和硬件服务等。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2号季华大厦15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佛山市电子政务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7,756万元,净资产11,725万元;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3,123万元,净利润1,32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经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佛山市电子政务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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