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徐世中先生持有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从34.15%减少至32.16%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元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世中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告知函》,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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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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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2020年12月19日,公司披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徐世中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700万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进行),即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8.08%。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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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由董事长徐世中先生主持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冯宁先生和财务负责人刘颖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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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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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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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洋、李开燕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关于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