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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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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14日下午14:3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完成且新增股份上市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3,802,773元变更为266,518,148元,公司股本由233,802,773股变更为266,518,148股。为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注册资本、总股份数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金额为人民币25,594,543.78元,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为人民币3,962,264.15元(不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议案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从化兆舜”)增资人民币7,350万元用于实施“年产双组份硅橡胶15,000吨和乙烯基硅油8,000吨项目”,增资资金全部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从化兆舜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6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9,950万元,从化兆舜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本次现金管理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了日常经营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广州市仁安包装有限公司、广州宏途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5,796万元。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邹榛夫、邹珍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1年2月1日(星期一)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相关核查意见;

  5、会计师相关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14日下午16:3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公司监事会主席马银良先生主持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为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拟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从化兆舜”)增资人民币7,350万元用于实施“年产双组份硅橡胶15,000吨和乙烯基硅油8,000吨项目”,增资资金全部计入注册资本。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同时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了日常经营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广州市仁安包装有限公司、广州宏途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5,796万元。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遵循了交易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2月1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1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2月1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1日9:15至2021年2月1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2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月2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提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2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建议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电子邮件请发送至jitaihuagong@jointas.com,主题注明“股东大会”。传真或信件请于2021年1月29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公司传真电话为020-85526634;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来信请寄: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五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0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登记时间以信函、传真及电子邮件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

  2021年1月2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2021年1月29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3、登记地点: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吴珈宜、罗红姣

  电话:020-85532539

  传真:020-85526634

  电子邮箱:jitaihuagong@jointas.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9”,投票简称为“集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1年2月1日召开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四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泰股份”)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81号《关于核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已于2020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新股32,715,375股,发行价格为9.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88.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2,625,203.1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77,374,785.5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4日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2229号验资报告。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资金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专项鉴证,并已出具《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535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金额为人民币25,594,543.7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依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天职业字[2020]42229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88.75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20,754,716.98元(不含增值税),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70,486.2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374,785.57元。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工作的开展,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人民币3,962,264.15元(不含税),本次拟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594,543.78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3,962,264.15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宜。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535号《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认为集泰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集泰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集泰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5、《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泰股份”)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350万元人民币对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从化兆舜”)进行增资,增资资金全部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从化兆舜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6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9,950万元,从化兆舜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81号《关于核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已于2020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新股32,715,375股,发行价格为9.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88.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2,625,203.1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77,374,785.5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4日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222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413.95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从化兆舜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对从化兆舜增资的方式进行使用。

  三、本次增资情况

  公司拟以部分募集资金向从化兆舜增资人民币7,350万元用于实施“年产双组份硅橡胶15,000吨和乙烯基硅油8,000吨项目”,增资资金全部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从化兆舜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6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9,950万元,从化兆舜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84728236729C

  3、注册地址:广州市从化鳌头镇龙星路61号

  4、法定代表人:孙仲华

  5、注册资本:2,600万元

  6、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橡胶制品批发;树脂及树脂制品批发;塑料制品批发;建材、装饰材料批发;沥青及其制品销售;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涂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粘合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日用塑料制品制造;硬质橡胶制品制造;防水建筑材料制造;建筑用沥青制品制造;沥青混合物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新材料技术转让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房屋租赁;危险化学品制造;化工产品批发(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成品油、易制毒化学品);化工产品零售(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成品油、易制毒化学品)

  (二)从化兆舜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募投项目投产后,将提升公司电子胶产品的生产能力,实现公司的多元化产业布局,完善产品体系,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更好地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和从化兆舜已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商业银行与保荐机构正在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350万元人民币对从化兆舜进行增资。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月1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为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拟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7,350万元用于实施“年产双组份硅橡胶15,000吨和乙烯基硅油8,000吨项目”,增资资金全部计入注册资本。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350万元人民币对从化兆舜进行增资。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增资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5、《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泰股份”)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81号《关于核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已于2020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新股32,715,375股,发行价格为9.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88.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2,625,203.1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77,374,785.5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4日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2229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短期,不超过12个月。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六)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零。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控制风险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审计、监督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2、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现金管理收益,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维护股东的权益。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2,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月1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同时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同时,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集泰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集泰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5、《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日常经营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

  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广州市仁安包装有限公司、广州宏途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5,796万元。

  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邹榛夫、邹珍美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邹珍祥、邹榛夫、邹珍贵、邹珍美、邹珍凡、陈明星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均为不含税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州市仁安包装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市仁安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84747568980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从化鳌头镇龙星路69号(自编之二)

  法定代表人:尹业胜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3月19日

  营业期限:2003年3月1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30日,广州市仁安包装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2,086,119.29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7,189,157.98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5,130,212.81元,净利润为1,135,808.9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为广州市仁安包装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凤霞父亲邹珍祥的兄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州市仁安包装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市仁安包装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广州宏途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宏途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40222945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南翔一路62号自编六栋一楼西北部(仅限办公用途)

  法定代表人:徐丹

  注册资本:1,6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5月20日

  营业期限:2015年5月20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研究和试验发展(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30日,广州宏途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70,811,928.84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0,769,698.41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6,724,952.23元,净利润为-35,902,754.9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为广州宏途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州宏途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宏途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R65L2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谢家庄永利东街33号203房

  法定代表人:陈明星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3月22日

  营业期限:2018年3月22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道路运输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30日,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561,499.70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64,367.49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820,824.99元,净利润为212,055.8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为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明星之兄,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53696620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自编六栋一楼东南部101房

  法定代表人:温昌发

  注册资本:3,28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9月11日

  营业期限:2003年9月11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陶瓷网纹辊激光技术服务,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自有物业出租;销售: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激光陶瓷网纹辊研究、生产、开发、加工。

  截至2020年9月30日,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34,396,104.93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8,875,451.98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6,890,415.17元,净利润为7,139,181.4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为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且为实际控制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63307X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东郊工业园建工路8号海旺工业大厦首层

  法定代表人:胡晓颖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9年1月18日

  营业期限:1989年1月1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30日,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79,749,761.38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21,533,106.42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650,243.49元,净利润为17,323,217.4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具体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上述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一)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邹榛夫、邹珍美需回避表决。

  (二)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需要,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邹榛夫、邹珍美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至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遵循了交易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系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3、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情况无异议。

  4、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5、《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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