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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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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1-006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卫平女士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孙卫平女士于2021年1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东方嘉盛股份股票12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87%。

  截至2021年1月14日,孙卫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79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1976%。孙卫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邓思晨、邓思瑜、上海智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智君”)共同控制公司股份100,89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0619%。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一、 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孙卫平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及未来发展的信心。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4、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孙卫平自有资金。

  5、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

  二、 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增持前,孙卫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67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1089%;其一致行动人邓思晨持有公司股份17,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891%,邓思瑜持有公司股份17,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891%,上海智君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62%;孙卫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公司股份100,77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9732%。

  2、本次增持后,孙卫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增加至63,79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1976%;其一致行动人邓思晨持有公司股份17,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891%,邓思瑜持有公司股份17,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891%,上海智君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62%;孙卫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公司股份100,89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0619%。

  三、 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战略规划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孙卫平女士拟在未来6个月内以自身名义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就此出具了《关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孙卫平女士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所有信息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

  2、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情况报备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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