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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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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1-001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月12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此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7日以书面及邮件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韩金龙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激光器及激光焊接成套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拟由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由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牛增强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牛增强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议案二至议案九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贾松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贾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谢强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谢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卢国杰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卢国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毅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秦磊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秦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周航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周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郭自然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郭自然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对子公司江苏联赢激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赢”)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联赢的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1,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江苏联赢的10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议案》。

  公司对照《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及《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20)128号)中关于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重点聚焦的十个方面逐项自查,并根据自查结果制定了整改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深圳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1-002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月12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月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欧阳彪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1-004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不兼任总经理及选举公司副董事长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韩金龙先生基于公司经营管理和长远发展战略考虑,于近日向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该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韩金龙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对韩金龙先生在担任总经理期间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韩金龙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将更加专注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布局等工作,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牛增强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贾松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谢强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卢国杰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李毅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秦磊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周航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聘任郭自然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牛增强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同意聘任贾松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谢强先生、卢国杰先生、李毅先生、秦磊先生、周航先生及郭自然先生(以上人员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贾松先生、谢强先生、卢国杰先生、李毅先生、秦磊先生、周航先生及郭自然先生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可以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对贾松先生、谢强先生、卢国杰先生、李毅先生、秦磊先生、周航先生及郭自然先生的背景及工作经历的了解,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及聘任程序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任贾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谢强先生、卢国杰先生、李毅先生、秦磊先生、周航先生及郭自然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深圳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附件:

  牛增强先生简历

  牛增强,男,中国国籍,1964年3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8年日本筑波大学理工学研究科硕士毕业,2008年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物理电子学博士毕业,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1984年7月至1990年12月,任西安飞机设计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0年12月至1994年5月,任陕西省西安制药厂工程师;1998年11月至2001年6月,任日本米亚基技术会社工程师;2001年6月至2011年6月,任深圳大学讲师;2005年9月至2011年8月,任深圳市联赢激光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1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牛增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67.6646万股,与公司董事长韩金龙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且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牛增强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贾松先生简历

  贾松,男,中国国籍,1973年9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10月至2001年12月,任登士柏(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部区域经理;2002 年3月至2005 年2月,任职于顺冠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2005年3月至2006年12月,任大赢数控设备(深圳)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06年12月至2011年8月,任联赢有限副总经理;2011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贾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7.3996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贾松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谢强先生简历

  谢强,男,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84年9月至1992年8月,任衡阳有色冶金机械总厂财务处会计;1992年9月至2000年12月,任深圳市莱英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结算中心经理;2001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深圳奥沃国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08年1月至2011年3月,任深圳市建辰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4月至8月,任深圳市联赢激光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1年8月至今,先后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谢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6.6692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谢强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卢国杰先生简历

  卢国杰,男,中国国籍, 1984年10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学硕士,硕士学历。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任富创光电(深圳)有限公司测试工程师;2009年5月至2009年6月,任深圳市裕昌达科技有限公司品质主管;2009年7月至2011年8月,任深圳市联赢激光设备有限公司焊接研发中心光学工程师;2011年8月至今先后任公司光学研发经理、焊接研发中心总监。

  卢国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9151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卢国杰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毅先生简历

  李毅,男,中国国籍, 1981年5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毕业。2002年4月至2005年8月,任深圳汉诺斯精机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2005年8月至2007年1月,先后任东莞宏力机械厂生产主管、机械设计工程师;2007年3月至2011年8月,任深圳市联赢激光设备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2011年8月至今先后任公司机械设计经理、机械设计总监、新能源装备事业一部总监。

  李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2.0892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毅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秦磊先生简历

  秦磊,男,中国国籍, 1982年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毕业。2003年7月至2005年3月,任深圳市盈洲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2005年3月至2011年8月,任深圳市联赢激光设备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11年8月至今先后任公司软件经理、电气软件总监、新能源装备事业二部总监。

  秦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4947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秦磊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航先生简历

  周航,男,中国国籍, 1983年1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春理工大学工学学士,本科学历。2007年8月至2009年8月,任联赢有限研发工程师;2009年8月至2011年3月,任北京凯普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1年3月至2011年8月,任深圳市联赢激光设备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1年8月至今先后任公司研发工程师、光学研发经理、工艺研发中心总监、工艺研发中心总监兼任3C电子产品事业部总监。

  周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6100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周航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自然先生简历

  郭自然,男,中国国籍, 1968年7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1年7月至1999年12月,任重庆市荣昌县益民机械厂工程师;2000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深圳市先进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品质工程师;2002年1月至2003年4月,任深圳市航行科技有限公司PE主管;2003年4月至2009年10月,先后任大赢数控设备(深圳)有限公司生产总监、供应链总监;2009年10月至2012年4月,任深圳市鑫合赢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5月至2017年5月,任公司制造总监;2017年6月至今任江苏联赢激光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自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4000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郭自然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1-003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赢激光”)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激光器及激光焊接成套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赢科技”)变更为联赢激光,实施地点相应由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48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4,18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5,282,509.5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8,905,490.4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6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16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42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如下:

  ■

  “新型激光器及激光焊接成套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为联赢科技,本次变更为联赢激光,同时实施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由除上述变更外,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原因

  公司主要的研发和生产基地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将“新型激光器及激光焊接成套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联赢科技变更为联赢激光,实施地点相应由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有利于公司吸引高端技术人才,开展科技创新和科技合作,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系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除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外,未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情形。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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