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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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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96 证券简称:云天化 公告编号:临2021-011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云天化联合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商务”)为原告。

  ●涉案的金额:判决确认被告天津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欠付原告垫付的货款本金54,589,877.63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

  ●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目前,该案件尚处于一审判决上诉期内,尚无法准确判断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合商务近日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津01民初298号),现将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9年3月15日,联合商务依法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天津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合同款余额57,724,848.42元,并自2019年3月16日起以实际欠款余额为基数按年利率10%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费至付清之日止;请求判令被告天津物资招商有限公司对该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请求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有关诉讼费用由两被告共同承担。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19-033号《云天化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起诉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该案移送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合商务近日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津01民初298号),判决内容如下:

  (一)确认被告天津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欠付原告云南云天化联合商务有限公司垫款本金54,589,877.63元;

  (二)确认被告天津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欠付原告云南云天化联合商务有限公司自2019年3月17日至2020年7月31日止的资金占用费(本金自2019年3月17日至2019年5月18日以53,715,993.47元计算,自2019年5月19日至2019年5月29日以57,464,665.34元计算,自2019年5月30日至2020年7月31日以54,589,877.63元计算;资金占用费标准自2019年3月17日至2019年8月19日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后再上浮30%计付,自2019年8月20日至2020年7月31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后再上浮30%计付);

  (三)确认被告天津物资招商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驳回原告云南云天化联合商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案件受理费330,424元,保全费5,000元,由天津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被告天津物资招商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2019年度对此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550.13万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20-045号《关于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目前,该案件尚处于一审判决上诉期内,尚无法准确判断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公司将根据后续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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