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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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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1-11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1月13日在公司五楼中央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建40万吨高档生活用纸项目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进一步扩大产能,满足华东市场未来销售增长的需求,增加公司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新建40万吨高档生活用纸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25.5亿元人民币。项目将以总体规划40万吨产能,分期实施,第一期工程拟投资约6亿元人民币,年产约10万吨高档生活用纸。

  《关于公司新建40万吨高档生活用纸项目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

  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2021年度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对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同意定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1-12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3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1月13日在公司五楼中央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也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海元先生主持。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2021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议案提交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1-13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新建40万吨高档生活用纸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建40万吨高档生活用纸项目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促进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一步扩大产能,满足华东市场未来销售增长的需求,增加公司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新建40万吨高档生活用纸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25.5亿元人民币。项目将以总体规划40万吨产能,分期实施,第一期工程拟投资约6亿元人民币,年产约10万吨高档生活用纸。

  二、项目标的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顺洁柔华东40万吨高档生活用纸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运河宿迁港产业园内

  3、项目的主要内容:本项目将以总体规划产能,分步按需建设的方针进行规划与实施。第一期10万吨产能建设的目的是为快速满足华东区域现有的产销缺口。后续三期每期10万吨将参照华东区域市场产需变化而择机启动建设。本项目后续所规划的产品比例、工艺流程、建设规模将会因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而及时调整。

  4、项目建设周期:项目第一期拟定建设周期为18个月,具体建设周期视市场情况而定。

  5、项目总投资额:项目总投资额约25.5亿元人民币

  6、项目资金来源:第一期10万吨产能的建设资金来源将以自有资金为主,无需贷款。后期建设资金来源将以自有资金、银行借款及合法有效的融资方式中择优选择。

  7、项目预计经济效益分析:第一期年产10万吨高档生活用纸,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约12亿元人民币,利润约1亿元,税后投资回收期约7年(含建设期)。

  以上经济效益分析仅按当前价格测算,实际经济效益以项目建成后最终的产出为准。

  三、关于此次投资计划的授权

  为保证此次投资计划能够顺利、高效地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上述投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组织有关机构和人员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研究,制定公司在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运河宿迁港产业园内投资建设高档生活用纸项目的具体方案;

  2、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与上述投资计划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项目的具体选址、项目立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用地审批、土地出让或租赁、规划审批、勘察、设计、建设及其他相关工作;

  3、择机实施上述投资计划,并根据市场情况、项目资金需求、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对上述投资计划作适当调整;

  4、与上述投资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其他有关方洽谈、签订、执行与上述投资计划相关的合同、协议及其他一切法律文书;

  5、制定上述投资计划所需资金的筹措方案并付诸实施,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建设、筹资方案、筹资方式、筹资规模和资金的具体使用等;

  6、决定及办理与上述投资计划相关的其他一切具体事宜。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销售渠道的不断拓展,公司现有产能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销售需求,该项目的投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补足销售快速增长产生的缺口,促进公司渠道拓展,快速抢占市场,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此外,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消费升级,对高档生活用纸需求的不断扩大,为了满足市场对高档生活用纸的需求,本次新建的40万吨高档生活用纸项目,不仅可以满足不断快速增长的华东市场需求,还可以辐射周边市场。

  2、存在的风险

  (1)项目建设尚需经相关部门的审批,该项目的审批、建设施工尚存在不确定性。

  (2)土地出让尚未进行招拍挂程序,土地的取得尚存在不确定性。

  (3)项目建设周期和进程等因素,导致项目达产日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项目配套相关能源供应仍未签署相关合作协议,存在不确定性。

  (5)同行业竞争的加剧有可能影响公司的产品销售。

  (6)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面临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变更,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实施的风险。

  五、其他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项目建设尚需经相关部门的备案或审批程序。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新建的40万吨高档生活用纸项目,不仅可以满足不断快速增长的华东市场需求,还可以辐射周边市场,可以补足销售快速增长产生的缺口,促进公司渠道拓展。项目实施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具备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本次投资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新建40万吨高档生活用纸项目,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1-14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月13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任一时点用于投资国债逆回购的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有抵押且期限不超过 182 天(含本数)的国债逆回购品种。

  4、投资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5、授权实施期限:授权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邓冠彪先生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6、资金来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7、审批程序:此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8、本次投资国债逆回购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二、内控制度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2、公司已制订《投资理财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投资理财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三、投资存在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当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和利率等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可能会对公司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产生一定影响。

  2、利率风险: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在初始成交之时利率即已锁定,收益大小也已确定,因此在逆回购到期日之间市场利率波动对已发生的交易没有影响。

  3、履约风险:公司拟开展的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系采用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优化资产结构,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目前在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具有安全性高、 周期短而灵活、收益相对较高等优点,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适当的时机参与投资,既可实现较高的收益,也能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受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2021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当前自有资金比较充足。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1-15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月29日(星期五),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公司五楼中央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29日(星期五)下午2: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2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月25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公司五楼中央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新建40万吨生活用纸项目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2已经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传真或发送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21年1月26日(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87885678

  传真号码:0760-87885677

  工作邮箱:huicao@cs-paper.com

  联系人:曹卉

  通讯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邮政编码:528401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若有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511;投票简称:中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填表说明:对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相应票数;对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私章。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1年1月2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帐户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1年1月26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1-15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1月31日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021年1月12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全体出席职工代表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选举陈海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其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13日

  附:第五届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

  陈海元,男,1954年出生,1991年至1999年任中山市坦背镇胜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1999年至2005年任中山市坦背镇胜龙村党支部书记;2005年至2014年历任中山市东升镇水利所副所长、所长助理;2014年7月退休,2015年3月起任公司监察专员,2015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2015年9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海元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邓氏家族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海元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海元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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