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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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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

  4)、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4日

  南方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南方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四次,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50%。2020年度已实现收益 826,076,832.28元,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413,038,416.14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只能是现金分红方式。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场外基金的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权益分派期间(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18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4)、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4日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部分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简称“和耕传承”)、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简称“蛋卷基金”)、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新兰德”)、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简称“玄元保险”)、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简称“度小满基金”)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上述销售机构将自2021年1月14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

  从2021年1月14日起,投资人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二、 重要提示

  1、 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 投资人可与上述销售机构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上述销售机构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我司2007年8月30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和2008年3月11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三、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四、 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4日

  南方金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南方金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1元(含),则基金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只能是现金分红方式。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场外基金的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权益分派期间(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18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4)、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4日

  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溢价风险

  提示公告

  近期,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南方聚利;交易代码:160131)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出现大幅度溢价,交易价格明显偏离前一估值日的基金份额净值。2021年1月12日,南方聚利二级市场收盘价为1.352元,相对于当日1.04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溢价幅度达到30.00%。截至2021年1月13日,南方聚利二级市场收盘价为1.270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于高溢价率的基金份额,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特此提醒投资者密切关注基金份额净值,注意投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含该日)或者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该次日)至一年后的对日的期间,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申购、赎回本基金,但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下的A类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本基金当前封闭期为自2020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13日,本基金将于2021年5月14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期内,南方聚利的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与南方聚利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无关。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南方聚利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在当前溢价水平下买入,可能使投资人面临较大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4日

  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某类基金份额类别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05元(含),则基金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该基金份额类别的收益分配,各基金份额类别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8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只能是现金分红方式。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场外基金的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权益分派期间(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18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4)、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4日

  南方盛元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南方盛元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满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至少分红一次,每年最多分配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

  4)、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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