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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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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1-003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担保情况:币种:人民币

  ■

  注:“已提供担保余额”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

  威海市环翠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翠区城市发展”)持有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环晟”)51%的股权,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茂通”)及其旗下全资子公司持有山东环晟49%的股权,双方按照持股比例为山东环晟提供担保。

  2、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参股公司山东环晟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以下简称“日照银行威海分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日照银行威海分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协议编号为:2021年日银威海高保字第0104005号,公司按49%的持股比例在4,9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山东环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环翠区城市发展按51%的持股比例为山东环晟提供不超过5,1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二)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0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拟申请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预测额度之外,追加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郑州嘉瑞担保预测额度50,000万元人民币,同时,追加公司对参股公司烟台牟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担保预测额度8,000万元人民币。新增一个参股公司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被担保对象,并新增对其担保预测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追加2020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拟申请在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预测额度之外,为广州鼎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港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山西晋煤集团晋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追加共计不超过91,3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嵩山街道嵩山路106-2号206

  法定代表人:魏靖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洗选;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炼焦;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棉花收购;棉、麻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纸浆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纸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讯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润滑油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肥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农副产品销售;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水产品批发;林业产品销售;粮油仓储服务;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金银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食品生产;粮食收购;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347,272,075.34元;负债总额为46,739,452.00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6,739,452.00元;净资产为300,532,623.34元;营业收入为158,122,077.51元;净利润为522,609.74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0年三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827,759,200.56元;负债总额为372,509,385.48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99,561,170.45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72,509,385.48元;净资产为455,249,815.08元;营业收入为2,617,795,364.79元;净利润为9,430,708.42元(未经审计)。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股东情况:威海市环翠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公司持股25%;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China Coal Solution(Singapore) Pte.Ltd.持股2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山东环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乙方”)

  被担保人: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以下或称“甲方”)

  担保金额:4,900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

  一、本保证的担保范围为:

  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肆仟玖佰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二、如果乙方根据本合同履行保证责任的,按乙方清偿的本金金额对其担保的本金的最高额进行相应扣减。

  三、甲方因主合同项下贷款所发生的垫款、利息、费用及其他相应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主合同项下借款额度有效期间,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且相应金额不受本金最高额的限制。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借款额度有效期届满日的限制。

  四、若乙方所担保的债权为外币的,在乙方所担保的债权确定之日,按照甲方公布的外汇中间价,将不同币种债权折算成人民币。

  担保方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履行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项下债权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甲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收回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提前到期之日或解除主合同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0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担保事项认为:本次追加2020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是基于公司的发展实际及后续经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且各被担保公司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均具有相应的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追加2020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追加2020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追加2020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担保事项认为: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是为满足各参股公司的发展需要及经营规划,有利于参股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与整体利益。且各被担保公司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均具有相应的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再次追加2020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一致认为本次追加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考虑了参股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22,847.278614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2.09%。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87,447.278614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7.70%。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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