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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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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1-002

  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商务运营中心6号楼1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6人,实际参会董事6人,其中董事郭晓利、于学会、肖伟、陈守德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志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非关联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陈守德、肖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1月28日下午15:00在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商务运营中心6号楼13层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审议公司《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1-003

  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商务运营中心6号楼1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1月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其中监事杨璐、陈欣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璐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进行了解和评议,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公正、客观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股东大会形成有关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进行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时,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1-004

  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达期货”)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共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的情况,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等情况。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宏华,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瑞达期货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瑞达期货(002961)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有桂,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5年开始为瑞达期货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瑞达期货(002961)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玉寿,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六国化工(600470)、黄山旅游(600054)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林宏华、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有桂、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玉寿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3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其中年报审计费用2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8万元。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对其基本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了审查,一致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资质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该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约定的服务内容,顺利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公司独立董事均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能力,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能够独立完成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及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股东大会形成有关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之日止。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1-005

  债券代码:128116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1月11日,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在对2021年经营环境和市场情况进行总体分析之后,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本议案关联董事陈守德、肖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说明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二)关联关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为公司独立董事肖伟

  担任董事的公司;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建发”)为公司独立董事陈守德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厦门国贸、厦门建发及其下属子公司为瑞达期货的关联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提供期货经纪服务、

  风险管理服务以及与关联方发生场外衍生品交易等,具体金额如下:

  (一)提供期货经纪服务

  单位:元

  ■

  注1:指厦门国贸、厦门建发及其下属子公司。

  注2:指2020年度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服务产生的手续费收入金额,该金额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关联方在公司开设期货账户从事期货交易的手续费率处于公司期货经纪业务手续费率标准区间内,该类交易占公司手续费收入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提供风险管理服务

  单位:元

  ■

  注1:风险管理业务可能涉及与关联方发生仓单销售及采购业务,。

  注2:指厦门国贸、厦门建发及其下属子公司。

  注3:指2020年度风险管理业务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和采购金额,该金额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关联方通过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瑞达新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风险管理业务,该类现货销售和采购业务毛利较低,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与关联方发生场外衍生品交易(2021年度预计新增关联交易类型)

  单位:元

  ■

  注1: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场外衍生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场外期权、互换等业务。

  注2:指厦门国贸、厦门建发及其下属子公司。

  注3:权利金指买卖期权所支付的费用。

  注4:名义本金指场外衍生品交易(包含各种结构的场外期权、掉期、远期、互换)的成交额。

  上述关联方通过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瑞达新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该类业务的收入要结合对冲交易的结果综合确定,预计对公司利润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双方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签署具体协议。

  六、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进行的,有利于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1、2021年1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肖伟和陈守德回避了对上述议案的表决)

  2、2021年1月1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非关联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基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之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为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非关联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基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之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为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因此,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九、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述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非关联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中信证券同意上述瑞达期货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该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1-006

  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陈志霖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志霖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陈志霖先生原定任期为2019年1月9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辞职后,陈志霖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志霖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志霖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其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陈志霖先生自任公司董事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陈志霖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林鸿斌先生(林鸿斌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董事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1-007

  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1月28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28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

  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22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月22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商务运营中心6号楼13层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审议公司《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更好的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商务运营中心6号楼13层,瑞达期货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传真请在2021年1月27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商务运营中心6号楼13层瑞达期货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61000,(信函上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娟、甘雅娟

  联系电话:0592-2681653

  联系传真:0592-2397059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商务运营中心6号楼13层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61000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案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

  附件一: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1年1月28日召开的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同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

  ■

  备注:

  1、委托人应当在该项方框中相应的“同意”、“反对”和“弃权”处打对“√”表示同意、反对、弃权。

  2、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附件二: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61

  2、投票简称:瑞达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1-008

  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

  二、业绩预告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0年度投资环境向好,期货新品种增加,投资者投资意愿增强,公司客户保证金规模增大,公司期货经纪业务收入相应增加。

  2、2020年度公司资管规模进一步扩大,资管产品业绩较好,产品收益率提高,业绩报酬增长较多。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0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0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鸿斌:男,生于1976年1月19日,中国国籍,天津大学金融学本科毕业,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9年9月至今,担任厦门市佳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鸿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厦门市佳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7,163,104股。林鸿斌先生与公司董事长林志斌先生为兄弟关系,林鸿斌先生、林志斌先生、林丽芳女士三人共同通过厦门市佳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瑞达期货,为瑞达期货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以外,林鸿斌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有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该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约定的服务内容,顺利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之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为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021年1月6日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能够独立完成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之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为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因此,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三、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林鸿斌先生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被提名人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1月11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二〇二一年一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期货”、“公司”、“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对瑞达期货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二)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

  二、关联关系

  关联方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为公司独立董事肖伟担任董事的企业。关联方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建发”)为公司独立董事陈守德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厦门国贸和厦门建发及其下属子公司为瑞达期货的关联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2021年度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提供经纪服务的关联交易

  ■

  注1:指厦门国贸、厦门建发及其下属子公司。

  注2:指2020年度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服务产生的手续费收入金额,该金额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二)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的关联交易

  ■

  注1:风险管理业务可能涉及与关联方发生仓单销售及采购业务。

  注2:指厦门国贸和厦门建发及其下属子公司。

  注3:指2020年度风险管理业务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和采购金额,该金额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三)与关联方发生场外衍生品交易(2021年度预计新增关联交易类型)

  ■

  注1: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场外衍生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场外期权、互换等业务。

  注2:指厦门国贸、厦门建发及其下属子公司。

  注3:权利金指买卖期权所支付的费用。

  注4:名义本金指场外衍生品交易(包含各种结构的场外期权、掉期、远期、互换)的成交额。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双方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签署具体协议。

  六、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进行的,有利于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1、2021年1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4票,反对或弃权均为0票,关联董事肖伟和陈守德回避了对上述议案的表决)。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5条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预计分别与厦门国贸、厦门建发及其子公司在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非关联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之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为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因此,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非关联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之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为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上述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非关联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中信证券同意上述瑞达期货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该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代表人(签名):    韩日康  李晓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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