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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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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事项进展和收到
《执行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1-003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事项进展和收到

  《执行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于2020年10月26日披露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报告中提及的NTS Systems Development B.V.(以下简称:NTS)的诉讼,于近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委会”)的(2021)中国贸仲京字第000493号《G20190751号买卖合同争议案延长裁决作出期限的通知》。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中国贸仲京字第000493号《G20190751号买卖合同争议案延长裁决作出期限的通知》,内容如下:

  (一)、本次通知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NTS Systems Development B.V.

  被申请人: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二)、《通知》的内容:

  关于题述争议仲裁案,因仲裁程序进行的需要,仲裁庭无法在2021年1月5日以前作出裁决。因此,仲裁庭请求本会仲裁院院长将本案裁决作出的期限予以延长。

  本会仲裁院院长经研究认为,仲裁庭要求延长裁决作出期限的请求确有必要且理由正当,故同意并决定将本案裁决作出的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5日。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案尚未裁决,在诉讼审结之前,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2021)中国贸仲京字第000493号《G20190751号买卖合同争议案延长裁决作出期限的通知》。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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