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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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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属于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中金佳泰贰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金佳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1,569,71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9%。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金佳泰贰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3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金佳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2443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J2T64T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主要股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33.2%)、中金启融(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94%)、中金佳安(天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3.99%)、新疆粤新润合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8.3%)、厦门珑耀投资有限公司(6.64%)、义乌市贯满五金配件有限公司(4.98%)、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98%)、苏酒集团江苏财富管理有限公司(4.98%)、中金佳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15%)、郑州君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49%)、天津凯利维盛贰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34%)、中金佳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0.02%)

  经营期限:2016-03-08至2036-03-07

  通讯方式:010-65051166

  2、权益变动情况

  2021年1月12日公司收到了中金佳泰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权益变动基本内容如下:

  ■

  备注说明:

  (1)中金佳泰于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1月2日,通过询价转让减持天奈科技1,972,647股股票,减持后持有天奈科技15,722,587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6.7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披露的《天奈科技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2)中金佳泰于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天奈科技2,318,581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天奈科技1,304,287股,减持后持有天奈科技12,099,719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5.2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9日披露的《天奈科技关于5%以上股东及部分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3)中金佳泰于2020年12月18至2021年1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天奈科技530,000股,减持后持有天奈科技股票11,569,719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4.99%。

  3、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上市公司17,695,234股股票,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7.63%。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1,569,719股股票,持股比例减少至4.99%。

  二、 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中金佳泰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天奈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中金佳泰仍在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 天奈科技

  股票代码  : 688116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金佳泰贰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住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312室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5层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21年1月12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金佳泰贰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根据公司 2020 年 11 月 10 日披露的《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及部分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安排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披露的《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及部分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6,955,743 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中金佳泰贰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已通过询价转让、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6,125,5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64%。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询价转让进行转让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7,695,234股股票,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7.63%。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由 17,695,234股减少至 11,569,719股,持股比例由7.63%减少至4.99%。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如下: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金佳泰贰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法定代表人:  刘钊

  日期:  2021年1月12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金佳泰贰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法定代表人:  刘钊

  日期: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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