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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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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1-006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月1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公司应到会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参与表决董事8人,其中董事吴斯远先生、李长旭先生,独立董事朱武祥先生、刘春田先生、潘帅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廖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

  (2)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期权,并办理授予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任何原因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情况下,将该部分股票期权数量调整至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中,调整后的预留股票期权比例不得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总数的 20%。

  (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2021年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

  (7)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8)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9)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必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0)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处理事宜,终止激励计划;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票期权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3)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四、 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1-007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1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参与表决监事3人,其中监事岳蓉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楠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岳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和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制定的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四、 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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