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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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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低工银瑞信中债-国债(7-10年)总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工银瑞信中债-国债(7-10年)总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2日起,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费率及托管费费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的方案

  工银瑞信中债-国债(7-10年)总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25%调低至0.15%;托管费年费率由0.08%调低至0.05%。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分别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且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因此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工银瑞信中债-国债(7-10年)总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更新,就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本公司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工银瑞信中债-国债(7-10年)总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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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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