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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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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
重组审核委员会二次审核意见回复的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1-06号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

  重组审核委员会二次审核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2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2020年第54次工作会议,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组”)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重组获得有条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披露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39号)。

  2021年1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发出的会后二次审核意见。根据二次审核意见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予以落实,对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并就有关情况做出书面回复,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二次审核意见回复》等相关文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正式核准文件后将另行公告。公司将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1-07号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组报告书(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2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54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组”)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公司会同各中介机构就审核意见所提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于2021年1月4日披露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意见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2021年1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发出的会后二次审核意见。根据二次审核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审核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相应补充,相关内容在重组报告书中以楷体加粗的形式列示。以下为具体修订内容:

  1、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八、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十一)政府补助和税收优惠情况”中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报告期内政府补助和税收优惠情况。

  2、在重组报告书“第六节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八)估值依据的合理性和估值方法的适当性”中补充披露了估值依据的合理性和估值方法的适当性,关键假设增长率、毛利率、折现率等的依据及合理性。

  3、在重组报告书“第六节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中补充披露了外部引入产品如不及预期的应对措施,以及维持较高毛利率水平的可实现性。

  4、在重组报告书“第六节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中补充披露了估值中对永续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较预测期末减少的合理性,以及对估值结果的影响程度。

  5、在重组报告书“第六节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中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预测期利润的构成,盈利的可实现性。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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