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1-002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1月8日上午8:00在白鹭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三)公司实有董事9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0人)
(四)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对参股子公司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鹭药业”)共同对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双鹭”)按持股比例增资。公司使用自有资金900万元人民币认购新乡双鹭900万元注册资本。
为满足新乡双鹭持续发展的需要,经双鹭药业(持有新乡双鹭70%股份)与公司(持有新乡双鹭30%股份)协商,双鹭药业与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共同对新乡双鹭增资3,000万元。其中,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2,100万元,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增资9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新乡双鹭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增至9,000万元,新乡双鹭仍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新乡双鹭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内容详见2021年1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子公司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文新先生、李云生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于设立部分内部机构的议案
为整合公司的研发资源,加强研发及技术创新体系研究,提升公司竞争实力,公司拟在内部机构中新设“白鹭新材料研究院”。
该部门将以再生纤维素纤维和聚氨酯纤维新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为主,以新材料、新技术的基础研究和产业化应用为重点,致力于新材料技术及其他领域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设立该部门符合国家技术创新战略的要求,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可发挥公司、高校以及科研院所综合科技优势,整合企业内部资源,促进公司产业结构升级。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8日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1-004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1月8日上午10:30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实有监事3人,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3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
(三)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春雷先生主持。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对参股子公司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鹭药业”)共同对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双鹭”)按持股比例增资。公司使用自有资金900万元人民币认购新乡双鹭900万元注册资本。
为满足新乡双鹭持续发展的需要,经双鹭药业(持有新乡双鹭70%股份)与公司(持有新乡双鹭30%股份)协商,双鹭药业与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共同对新乡双鹭增资3,000万元。其中,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2,100万元,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增资9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新乡双鹭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增至9,000万元,新乡双鹭仍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新乡双鹭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内容详见2021年1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子公司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8日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1-003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子公司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乡化纤”)于2021年1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子公司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鹭药业”)共同对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双鹭”)按持股比例增资。新乡化纤使用自有资金900万元人民币认购新乡双鹭900万元注册资本。
为满足新乡双鹭持续发展的需要,经双鹭药业(持有新乡双鹭70%股份)与公司(持有新乡双鹭30%股份)协商,公司与新乡化纤拟按持股比例共同对新乡双鹭增资3,000万元。其中,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增资900万元,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2,1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新乡双鹭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增至9,000万元,新乡双鹭仍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新乡双鹭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认为以上事项将进一步加强其原料药基地的建设规模,为新乡双鹭后续原料药上市后生产奠定资金基础,有利于其扩大生产规模。此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涉及交易定价,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部分董事在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任董事职务,且公司持有其30%股份,新乡双鹭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次公司对参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文新先生、李云生先生回避表决。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之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对手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1103-1105室
3、成立日期:1994年12月24日
4、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法定代表人:徐明波
6、注册资本:102735.00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299779W
8、截止2020年9月30日,双鹭药业股东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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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经营范围:生产片剂、重组产品、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胶囊剂、颗粒剂、原料药(鲑降钙素、司他夫定、奥曲肽、三磷酸胞苷二钠、萘哌地尔);生产、销售“双鹭牌红欣胶囊”保健食品;普通货运;销售医疗器械Ⅲ类;销售医疗器械Ⅰ、Ⅱ类;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主要财务数据:
双鹭药业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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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控股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双鹭药业第二大股东,公司有部分董事在双鹭药业任董事职位。
12、双鹭药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日期:2009年6月18日
4、注册资本:6,0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06905984757
6、法定代表人:徐明波
7、住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8、经营范围:原料药【伏立康唑、盐酸吉西他滨(抗肿瘤药)、阿德福韦酯、盐酸托烷司琼、盐酸伐昔洛韦、替米沙坦、萘哌地尔、替莫唑胺(抗肿瘤药)、来那度胺(抗肿瘤药)、达沙替尼(抗肿瘤药)、生长抑素、鲑降钙素、醋酸奥曲肽、胸腺五肽、尼麦角林、利塞磷酸钠、奥扎格雷、三磷酸胞苷二钠、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多西他赛(抗肿瘤药)依折麦布、盐酸达泊西汀】及以上产品医药中间体(不含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中药提取物(仅限何首乌、红花、红参、麦冬、银杏、月馨)生产、销售;生物工程和新医药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对外贸易经营。
9、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后新乡双鹭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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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主要财务数据:
新乡双鹭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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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新乡双鹭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双鹭药业遵循平等自愿的合作原则,依据股权比例共同以货币出资方式对新乡双鹭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后持股比例不变,本次增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基本内容
1、基本情况
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目前已取得多西他赛、来那度胺、及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3个原料药生产批件。目前仍有利伐沙班、阿哌沙班、阿加曲班、达格列净、卡格列净等9个原料药还需要持续投入,目前新乡双鹭尚需继续增加资金投入,以便为后续产品的上市后生产做好相关准备。
为满足新乡双鹭的发展需求,新乡双鹭全体股东拟同比例合计增资3,000万元,认缴新乡双鹭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双鹭药业认缴出资2,1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9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新乡双鹭注册资本将由6,000万元增加至9,000万元,公司持有新乡双鹭的股权比例仍为30%。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新乡双鹭增资,将进一步加强其原料药基地的建设,为新乡双鹭后续多个原料药上市后生产提供资金支持,从而保障新乡双鹭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全部为本公司自有资金,投资数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带来明显影响。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公司持有新乡双鹭的股权比例仍为30%。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双鹭药业未发生过任何交易(本次交易除外),公司与新乡双鹭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为0.82万元(水电汽)。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涉及的关联交易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后,认为:本次公司通过对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增资,将进一步加强其特色原料药基地的建设规模,为新乡双鹭后续原料药上市后生产奠定资金基础,有利于其扩大生产规模,为公司创造更为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全部为本公司自有资金,投资数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其它投资带来影响。此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涉及交易定价,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共同增资新乡双鹭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协议各方签订的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