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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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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度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2021-004

  转债代码:110034          转债简称:九州转债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度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1年1月14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1年1月15日

  ●可转债兑息日:2021年1月15日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将于2021年1月15日支付自2020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14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九州转债

  3、转债代码:110034

  3、发行规模:人民币15亿元

  4、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16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14日。

  5、债券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0.80%、第五年1.60%、第六年2.00%。

  6、证券类型: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7、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 11号文。

  8、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年利息。年利息计算公式为:

  I=B*i。

  其中,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 本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16年1月15日。

  ②除息日:每年的除息日为付息债权登记日的后一交易日,除息日当天或以后买入可转债的持有人,不享有此次支付的利息。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除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支付利息。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负担。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9、初始转股价格:18.78元/股。

  10、最新转股价格:18.32元/股(由于公司在2016年6月27日实施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有关规定,自2016年6月27日起,“九州转债”转股价格由18.78元/股调整为18.65元/股;之后,由于2017年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新增48,626,725股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183,206,105股股份,根据“九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11月30日起,“九州转债”转股价格由18.65元/股调整为18.52元/股;之后,由于公司在2018年6月25日实施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有关规定,自2018年6月25日起,“九州转债”转股价格由18.52元/股调整为18.42元/股;之后,由于公司在2019年6月26日实施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有关规定,自2019年6月26日起,“九州转债”转股价格由18.42元/股调整为18.32元/股),以上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11、转股起止日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 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16年7月21日至2022年1月14日止)。

  12、信用级别: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2020年6 月3日,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跟踪评级,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 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评级结果为AA+。

  13、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付息为公司可转债第五年付息,计息 期间为:2020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14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60%(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1.6元人民币(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2021年1月14日。

  2.本次除息日:2021年1月15日。

  3.本次付息的兑息日:2021年1月15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1年1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九州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1、本公司与中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 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前的第二个交易日的16:00时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 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 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1.6元人民币(税前),实际派发利息为1.28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 QFII、RQFII),本公司按税前兑息金额派发利息,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1.6元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1.6元人民币(含税)。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1、发行人

  名称: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新扬

  联系电话:010-60210333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特8号

  2、保荐机构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兴林、孙向威

  联系电话:0755-23835003、0755-23835202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19层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2021-005

  转债代码:110034      转债简称:九州转债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2021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1月7日,公司完成2021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以下简称“本期资产支持票据”)发行工作,发行总额为10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上海弘康认购了5,000万元的次级份额。

  ●以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期资产支持票据发行情况

  2019年1月4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或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总额度不超过40亿元的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和/或资产支持票据。公司于2020年收到交易商协会签发的编号为“中市协注[2020]ABN6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接受公司资产支持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2020年1月22日)起2年内有效(详见公告编号:临2020-015)。

  2021年1月7日,公司发行完成了2021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发行总额为10亿元人民币,其中优先A级发行规模为7.20亿元,占发行总额的72%;优先B级发行规模为2.3亿元,占发行总额的23%;次级发行规模为0.50亿元,占发行总额的5%。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关联交易说明

  因公司股东上海弘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弘康”)认购了2021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份额共计5,000万元,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弘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南路2531号内

  法定代表人:刘宝林

  注册资本:931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2002-01-17至2062-01-16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物业管理(服务),附设分支机构。

  (二)关联方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弘康持有公司21.58%的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楚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昌投资”)直接持有公司12.04%的股权,并通过上海弘康和北京点金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合计27.06%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刘宝林持有楚昌投资51.34%股权,为楚昌投资控股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方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上海弘康合并口径总资产971,200.0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679,355.72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643.02万元,净利润155,555.37万元。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在存续期内的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产品及关联交易规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发行并在存续期内的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产品包括2期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和1期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在已发行的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及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根据每期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和/或资产支持票据交易文件的相关约定,向发行载体转让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的应收账款。

  公司控股股东楚昌投资及一致行动人上海弘康共认购公司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及资产支持票据1.75亿元。

  ■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认购人保证具有投资承销商分销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合法权利、授权及批准,且认购资金来源及用途合法,承销商保证其分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行为合法合规,认购人、承销商双方保证本次债券额度分销事宜不存在利益输送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二)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管辖并据其进行解释。

  (三)双方应完整保存本分销协议及分销结算记录,保存期至当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结束后的五年止。

  (四)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贰份,每一方各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影响

  公司通过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可以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公司股东上海弘康认购部分发行份额,进一步降低了发行成本,提高了发行效率。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12月19日和2019年1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或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总额度不超过40亿元的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和/或资产支持票据,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通过发行应收账款资产证券(或资产支持票据)的方式进行融资。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2021-006

  转债代码:110034         转债简称:九州转债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委托理财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本季度委托理财累计发生金额:2亿元

  ●截至本季度末委托理财余额:0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委托理财产品期限:31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和2020年1月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临时闲置流动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季度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临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注:上表中的委托理财合计数系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金额,截至公告披露日处于存续期内的理财产品金额为0。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季度委托理财为银行理财产品,经公司内部风险评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已与受托方签订了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季度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季度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理财产品受托方为大型商业银行,产品保本、流动性好、风险水平低,符合有效、合理使用资金的投资原则。公司已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资金投向、双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经审慎评估,本季度购买委托理财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将持续跟踪和分析理财产品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企业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负责人:刘秉文

  成立日期:2002年6月18日

  营业场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与贴现;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本季度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签订相关协议的对方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也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等,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划使用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128号),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临时闲置流动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余额)的临时闲置流动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一般不超过3个月)。

  公司于2020年1月7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度使用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05号)。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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