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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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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1-002
债券代码:143977 债券简称:18沪建Y1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与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参加了上海市黄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举办的“黄浦区豫园社区210F-01、210G-01、211J-01、211J-02、211K-04、211K-05、211K-06、211L-01、213A-01、213B-01地块及210F-02、213A-02、211K-01、211K-02、211L-02、211L-03地下空间地块”(地块公告号:20202390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并成功竞得。公司在联合体的投资比例为15.3%。详情如下:

  一、土地概况

  1、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成果号为 202001520009473561,宗地总面积125,143.70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57,657.00平方米。(210F-01地块出让面积为8,803平方米,210G-01地块出让面积为8,949.3平方米,211J-01地块出让面积为4,773.5平方米,211J-02地块出让面积为5,012平方米,211K-04地块出让面积为2,215.6平方米,211K-05地块出让面积为1,894.1平方米,211K-06地块出让面积为1,630.7平方米,211L-01地块出让面积为3,582.2平方米,213A-01地块出让面积为12,455.8平方米,213B-01地块出让面积为8,340.8平方米)。

  2、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坐落于黄浦区豫园街道515街坊,四至范围:东至河南南路、狮子街,西至露香园路,南至大境路、方浜中路、昼锦路,北至高墩街、福佑路。

  3、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210F-01地块:商住,210G-01地块:商住,211J-01地块:商住,211J-02地块:普通商品房,211K-04地块:普通商品房,211K-05地块:商业用地,211K-06地块:商业用地,211L-01地块:商住,213A-01地块:商住,213B-01地块:商住。

  4、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210F-01地块:商住:商业40年、住宅70年,210G-01地块:商住:商业40年、住宅70年,211J-01地块:商住:商业40年、住宅70年,211J-02地块:普通商品房:70年,211K-04地块:普通商品房:70年,211K-05地块:商业用地:40年,211K-06地块:商业用地:40年,211L-01地块:商住:商业40年、住宅70年,213A-01地块:商住:商业40年、住宅70年,213B-01地块:商住:商业40年、住宅70年,按交付土地之日(即交地确认书签订之日)起算。

  二、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1、地上部分规划条件:

  地上建设用地规划性质:商业、住宅、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地上建筑容积率:210F-01地块:商住5.11,210G-01地块:商住1.8,211J-01地块:商住1.35,211J-02地块:普通商品房4.25,211K-04地块:普通商品房2.9,211K-05地块:商业用地1.0,211K-06地块:商业用地1.58,211L-01地块:商住2.65,213A-01地块:商住5.9,213B-01地块:商住1.65;计容面积:210F-01地块:44,983.33,210G-01地块:16,108.74,211J-01地块:6,444.23,211J-02地块:21,301,211K-04地块:6,425.24,211K-05地块:1,894.1,211K-06地块:2,576.51,211L-01地块:9,492.83,213A-01地块:73,511.7,213B-01地块:13,762.32平方米;

  地上建筑密度:210G-01、211J-01、213B-01地块建筑密度不得低于50%,以规划管理部门审定方案为准。

  2、地下部分规划条件:

  地下建设用地规划性质:地下商业、停车、设备、居住空间及其他;

  地下总用地面积:67,486.7平方米;

  地下总建筑面积:196,100.00平方米。

  3、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建设要求

  211J-02地块内配建1处示范性标准化菜场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计容)、配建1处助餐服务点300平方米(计容)、配建1处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建筑面积800平方米(计容)、配建1处豫园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建筑面积200平方米(计容)、配建1处豫园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计容)、配建1处文化设施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计容)以及其他公共空间。

  4、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范围内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应占该出让宗地规划总住宅建筑面积的5.0%以上。受让人同意上述配建保障性住房按规定无偿移交给黄浦区住房保障机构或者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

  5、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总住宅建筑面积的100.00%以上。

  6、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中的绿化面积不小于2,043.58平方米。

  7、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100%的商业物业。

  8、特别约定:

  1)地块地下开发不超过三层,地下商业、停车、设备、居住空间及其他建筑总面积不超过196,100平方米,具体以规划管理部门审定方案为准。

  2)本地块混合用地建筑量比例为引导性要求,确保出让范围内住宅建筑总面积不超过140,000平方米。各地块建筑面积可进行统筹,调整幅度不超过地块规划建筑面积的10%。

  三、土地价款

  本地块使用权成交总价为人民币176亿元。按公司在联合体的投资比例15.3%计算,公司对本地块的投资金额为26.93亿元。本项投资纳入公司2021年度投资计划额度内。

  四、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获取符合公司房产业务发展策略,有助于推动主营业务发展,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本项目投资、开发有助于公司加强与战略合作方的合作,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

  由于房地产行业受宏观调控影响较大且周期性波动显著,上述项目存在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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