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茂栋(身份证号:4201061967****3614)、赵春霞(身份证号:6321231986****8425)、重庆安见汉时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MA5UT82C4)、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组织机构代码:332382332):
因你对步森股份、上海睿鸷、安见科技等涉嫌违法违规案负有责任,我局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徐茂栋给予警告,并处以105万元罚款;对赵春霞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对重庆安见汉时科技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5万元罚款;对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给予警告,并处以45万元罚款。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3号、〔2020〕14号)。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个月内,到我局领取前述决定书(联系电话:0571-88223924)。逾期即视为送达。
你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汇缴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备案。
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