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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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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0]528号),通知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对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案不予禁止。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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