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1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安道麦A(B) 公告编号:2021-1号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上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51%股权交割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9年11月5日,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之国内销售机构上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2019年11月6日,公司与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辉丰”)签订《股权购买协议》(“迪拜50%股权购买主协议”)。根据迪拜50%股权购买主协议的约定,受限于并在迪拜50%股权购买主协议规定的前提条件完全满足后,公司拟购买江苏辉丰持有的上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上海迪拜”)50%股权(“迪拜50%股权交易”)。在签署迪拜50%股权购买主协议后,公司与江苏辉丰分别于2020年2月26日及2020年10月28日另行签署了两份补充协议(与迪拜50%股权购买主协议合称为“迪拜50%股权协议”)。

  2020年10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江苏科利农农化有限公司51%股权及上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1%股权的议案》。同日,公司与江苏辉丰签订了《股权购买协议》(“扩展交易股权主协议”)。根据扩展交易股权主协议的约定,公司拟购买江苏辉丰持有的上海迪拜额外1%的股权(“迪拜1%股权交易”),以使得公司在迪拜50%股权交易及迪拜1%股权交易完成后,持有上海迪拜51%的股权。扩展交易股权主协议签署后,公司和江苏辉丰于2020年12月28日另行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与扩展交易股权主协议合称为“扩展交易股权协议”),根据该补充协议,公司与江苏辉丰拟同时交割迪拜50%股权交易和迪拜1%股权交易(“迪拜51%股权交易”)。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7日、2020年2月27日、2020年10月29日和2020年12月2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53号)、《关于收购上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5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54号)、《关于签署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9号)、《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56号)、《关于收购江苏科利农农化有限公司51%股权及上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9号)、《关于签署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60号)和《关于签署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75号)。

  二、迪拜51%股权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迪拜50%股权协议和扩展交易股权协议约定的关于迪拜51%股权交易的交割条件已经全部满足或被豁免,股权交割已于该日完成。公司已经取得上海迪拜51%股权并已完成相应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手续。

  三、交割对公司的影响

  上海迪拜51%股权交割完成后,公司持有上海迪拜51%股权,上海迪拜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