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丰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17年6月15日在创业板挂牌交易。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信证券”)作为其保荐机构,指定金骏、季诚永担任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的期间为2017年6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金骏及持续督导项目组人员于2020年12月29日对江丰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人员及其他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一次培训,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0年12月29日
2、培训地点: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江丰电子会议室
3、参加培训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人员及其他人员
4、培训主题: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案例分析
二、培训主要内容:
保荐机构讲解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市场案例就信息披露问题、公司规范运作问题、违规交易问题等内容进行了分析,解答了参加培训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
三、本次培训的效果
现场培训期间,接受培训人员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学习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创业板可转债的相关内容;本次培训增强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及上述人员的合规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骏 季诚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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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金 骏 季诚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