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上峰杰夏环保”)于近日收到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340706008),具体情况如下:
法人名称:安徽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协同处置单位)
法定代表人:朱江平
住所:铜陵市义安区天门镇板桥村何甲组22号
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处置
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2、HW03、HW04、HW06、HW07、HW08、HW09、HW11、HW12、HW13、HW16、HW17、HW18、HW19、HW22、HW23、HW37、HW38、HW39、HW46、HW48、HW49、HW50共计23大类,231小类。
核准经营规模:16万吨/年。
有效期限:自2020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0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
子公司安徽上峰杰夏环保此次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标志着公司子公司安徽上峰杰夏环保16万吨/年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弃物项目建成投入运行,至此公司现有安徽水泥窑协同处置环保基地的16万吨/年危废、6万吨/年固废处理和宁夏水泥窑协同处置环保基地16.8万吨/年危废及油泥处理、4万吨/年危废填埋项目已全部开始投入运行。危废处置业务属国家重点鼓励支持发展的环保产业,可以有效解决各类危险废弃物处置难题,具有较强综合社会效益;危废处置环保业务也是公司“一主两翼”战略发展规划的重要支撑点,新项目投运将成为公司经济增长新引擎,助力公司业绩与经济效益增长,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持续成长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备查文件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