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0-058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北京华盖映月影视文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文化基金概况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视觉中国”)于2014年12月9月召开2014年第八次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华盖映月影视文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映月基金”或“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现金人民币1,200万元投资映月基金。2016年1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华盖映月影视文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现金人民币1,800万元追加投资映月基金。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投资文化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0)。
2019年2月15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转让北京华盖映月影视文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出资份额的议案》,公司及映月基金其他合伙人拟与北京雄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越投资”)签署《合伙权益转让协议》,将各有限合伙人持有的映月基金合伙权益全部转让给雄越投资并退出映月基金。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6日、2019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转让文化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视觉中国:关于转让文化基金份额的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二、投资文化基金进展情况
鉴于映月基金各合伙人与雄越投资最终未就合伙权益转让事宜达成一致,《合伙权益转让协议》未能完成签署。现映月基金各合伙人拟签署有限合伙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原合伙协议部分条款做补充约定。2020年12月31日,上述事项经公司2020年第十二次总裁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补充协议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1.基金周期
有限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18日。
2.管理费
在有限合伙企业的延长期内,有限合伙企业无需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
3.分配机制
有限合伙企业所投项目实现现金收益时,普通合伙人应根据各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实缴出资比例,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首先,向各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比例返还其投资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直至各合伙人收回其投资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全部实缴出资;
(2)如有余额,按照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向各合伙人支付,直至各合伙人收回的金额等于其实缴出资额所对应的按照8%/年(单利)计算的门槛回报;
(3)如有余额,将上述分配之后余额的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各有限合伙人按照实缴比例进行分配。
4.违约责任
如果普通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或本协议的规定,需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十二次总裁办公会会议决议;
2.映月基金有限合伙协议补充协议。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0-057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 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近日,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视觉中国”)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华易美天津”)向浦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 担保额度的审批情况
2020年3月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汉华易美天津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上述担保授权期限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额度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4日、2020年3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视觉中国: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视觉中国:关于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视觉中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审批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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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0日
住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发达路2号301室
法定代表人:柴继军
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图像处理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图书零售,摄影服务,计算机图文设计,展览展示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计算机软件批发兼零售,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覆盖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电子公告内容,电视剧、专题、综艺、动画等节目制作、发行,音乐娱乐产品经营,从事广告业务,版权代理,图片制作、销售,数字出版物、视频、音响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汉华易美天津资产总额95,554.97万元,负债总额34,142.6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4,142.60万元,净资产61,412.37万元,营业收入59,602.76万元,利润总额27,024.74万元,净利润22,919.49万元,资产负债率35.73%;截至2020年9月30日,汉华易美天津资产总额117,439.28万元,负债总额44,975.21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4,975.21万元,净资产72,464.07万元,营业收入30,865.03万元,利润总额13,244.04万元,净利润11,051.70万元,资产负债率38.3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债务人: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
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四、董事会意见
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视觉中国:关于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视觉中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41,550万人民币,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3.52%,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与浦发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