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2020年5月15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股东借款及处置资产回笼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0年5月15日-2021年5月14日)。
2020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详见公告,编号:2020-03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77,978,492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6%,成交的最高价为1.30元/股、最低价为0.9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220,226.84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