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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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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1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31日下午2:00起。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本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王能能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4,961,5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625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523,6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76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437,9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483%。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1,669,1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1585%。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70,303,9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7867%;反对4,657,6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21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7,011,505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3.5012%;反对4,657,60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4988%;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70,303,9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7867%;反对4,652,6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2066%;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67%。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7,011,505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3.5012%;反对4,652,60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4918%;弃权5,0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70%。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70,302,9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7853%;反对4,658,6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2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7,010,505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3.4998%;反对4,658,60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5002%;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70,303,9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7867%;反对4,657,6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21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7,011,505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3.5012%;反对4,657,60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4988%;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5)发行股票的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70,303,9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7867%;反对4,508,1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0139%;弃权14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994%。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7,011,505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3.5012%;反对4,508,10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2902%;弃权149,5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086%。

  (6)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70,324,1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8136%;反对4,487,9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9869%;弃权14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994%。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7,031,705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3.5294%;反对4,487,90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2620%;弃权149,5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086%。

  (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70,303,9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7867%;反对4,508,1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0139%;弃权14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994%。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7,011,505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3.5012%;反对4,508,10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2902%;弃权149,5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086%。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70,350,2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8484%;反对4,461,8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9521%;弃权14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994%。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7,057,805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3.5658%;反对4,461,80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2256%;弃权149,5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086%。

  (9)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70,350,2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8484%;反对4,606,3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1449%;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67%。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7,057,805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3.5658%;反对4,606,30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4272%;弃权5,0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70%。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70,303,9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7867%;反对4,513,1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0206%;弃权14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928%。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7,011,505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3.5012%;反对4,513,10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2971%;弃权144,5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016%。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改稿)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0,302,9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7853%;反对4,658,6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2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7,010,505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3.4998%;反对4,658,60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5002%;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改稿)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0,302,9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7853%;反对4,653,6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2080%;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67%。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7,010,505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3.4998%;反对4,653,60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4932%;弃权5,0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7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认购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0,302,9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7853%;反对4,658,6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2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7,010,505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3.4998%;反对4,658,60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5002%;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0,302,9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7853%;反对4,658,6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21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7,010,505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3.4998%;反对4,658,60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5002%;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7,109,0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6373%;反对4,007,6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5918%;弃权55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7709%。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7,109,005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3.6373%;反对4,007,60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5918%;弃权552,5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7709%。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7,129,2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6655%;反对3,842,9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3620%;弃权69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9725%。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7,129,205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3.6655%;反对3,842,90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3620%;弃权697,0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972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2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吕钢先生的函告,获悉吕钢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解除,股份质押情况发生变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本次解除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吕钢先生控制的企业。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新药业”)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根据《告知函》要求,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告知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并按照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请做好京新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有关问题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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