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0-032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和召开,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会议应出席的董事八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八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及批准以下议案
(一)审议及批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刘志远先生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于2020年12月满6年,公司董事会对刘志远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王爱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由其继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请详见同步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公告》(临2020-03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八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及批准《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由于公司本年度外销快速增长,导致外销收入及对应的采购增幅超出预期,本公司拟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向海信集团及其原控股子公司销售产品额度由135.64亿元调增至163.18亿元,增加额度27.54亿元;采购原材料、产品额度由129.73亿元调整至133.04亿元,增加额度3.31亿元。
请详见同步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公告》(临2020-03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四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关联董事程开训、周厚健、林澜、代慧忠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及批准《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本公司2021年拟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促进本公司相关业务的有效开展。请详见同步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0-03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四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关联董事程开训、周厚健、林澜、代慧忠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及批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计划于 2021年1月29日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请详见同步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0-03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八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0-033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志远先生自2014年1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其任职期将于2020年12月届满。由于刘志远先生的任期到期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刘志远先生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认为王爱国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简历见附件), 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其本人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意提名王爱国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由其继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更换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爱国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同意王爱国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31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爱国,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出生,天津大学管理学博士,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后。现任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计学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全国高等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审计学会审计教育分会理事,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工商管理类专业指导委员会(含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主任委员和山东省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是全国优秀教师、中国电子企业协会智能财务专家、山东社会科学名家、山东省教学名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高等学校会计学重点学科(首批)首席专家、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智库专家、山东智库联盟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财会专家库入选专家等。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0-034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一、日常联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已于2020年6月5日审议通过了《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0-018)。
2020年12月3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同意四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关联董事程开训先生、周厚健先生、林澜先生、代慧忠先生回避表决的结果审议及批准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的独立董事,提前获悉并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额度增加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未发现因关联交易而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增加情况
由于公司本年度外销快速增长,外销收入及对应的采购增幅超出预期,因此拟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单位:亿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厚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80617.00万元
住所:青岛市东海西路17号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委托营运;电视机、冰箱、冷柜、洗衣机、小家电、影碟机、音响、广播电视设备、空调器、电子计算机、电话、通讯产品、网络产品、电子产品的制造、销售及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服务;技术开发,咨询;自营进出口业务(按外经贸部核准项目经营);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按外经贸部核准项目经营);产权交易自营、经纪、信息服务;工业旅游;相关业务培训;物业管理;有形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信集团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97.24 亿元
净资产:74.10 亿元
净利润:27.29 亿元
结合关联人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参考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按照关联交易类型对关联方的履约能力进行了分析,经合理判断,对于本公司向关联人出售的商品,关联人具有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
除交易项目年度金额上限变化外,其他条款与《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相同,请详见本公司2020年04月30日发布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0-005)。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购销家电产品等的价格是参考同类产品的市价,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购销原材料、设备等的价格是根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经各方协商确定,由各方签订的具体购销合同等确定;购销模具等的价格是按照公开招标比价方式确定的市场化价格。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家电产品、商品等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海外销售渠道,扩大本公司产品的销售规模,从而提升公司产品的经营能力,有助于公司不断拓展海外市场份额,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本公司通过关联方采购原材料、设备部件及模具等可充分共享资源,以及争取更低采购成本以及低成本融资等。
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促进本公司相关业务的有效开展,未发现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0-035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一、日常联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会议应出席的董事八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八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并拟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四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关联董事程开训先生、周厚健先生、林澜先生、代慧忠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提前获悉并认可本议案,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促进本公司相关业务的有效开展,未发现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简称“海信电子控股”)、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海信财务公司”)、海信营销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海信营销管理”)预计2021年度拟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见附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厚健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24127.4624万元
住所: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21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经营;医疗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理;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软件开发;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休闲观光活动;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餐饮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 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厚健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0000.00万元
住所:青岛市东海西路17号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除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海信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开训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万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99号海信研究发展中心B4号楼2层
经营范围:电视机、空调、家用电器及配件、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通讯器材(除卫星天线)、传感及控制设备的批发、零售、代理销售、售后服务、延保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安防、监控设备的销售、施工及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运营及推广】(依据电信主管部门核发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广告,物流方案设计,供应链管理,货物道路运输(依据交通管理部门核发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信电子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海信财务公司、海信营销管理同属海信电子控股,因此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1、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104.55 亿元
净资产:26.43 亿元
净利润:11.65 亿元
2、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256.26亿元
净资产:37.80亿元
营业收入:3.51亿元
净利润:2.20亿元
3、海信营销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2.29 亿元
净资产:0.86 亿元
营业收入:9.20 亿元
净利润:-0.05亿元
结合关联人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参考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按照关联交易类型对关联方的履约能力进行了分析,经合理判断,对于本公司向关联人出售的商品,关联人具有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协议方
甲 方: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1: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2: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乙方3:海信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二)生效日期和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有效期一年,交易金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则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三)交易原则和结算方式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自主选择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作为在本协议所涉及交易的交易方;各方根据协商的具体结果,就合作业务签订符合本协议原则和约定的具体合同;各方均可以授权其控股子公司具体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义务,享有相应权利,并由双方控股子公司之间另行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上述具体业务合同应服从本协议,如有冲突,以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为准。
本协议约定之交易按照双方签署的具体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方式结算。
(四)定价政策
1、购销产品、商品和原材料、设备部件等
本公司与关联方购销家电产品等的价格是参考同类产品的市价,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经各方协商确定;购销原材料、设备等的价格是根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经各方协商确定,由各方签订的具体购销合同等确定;购销模具等的价格是按照公开招标比价方式确定的市场化价格。
海信(香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代理融资采购业务,屏材料的代理费用为采购屏材料总金额的0.05%,其他电子元器件材料的代理费用为采购其他电子元器件材料总金额的0.07%;公司如有发生融资需求的,其实际融资成本为融资银行向海信(香港)有限公司收取的贷款利息及相关融资费用。
2、提供、接受劳务、服务等
本公司与关联方相互提供、接受服务、劳务等,是以行业同类业务市场价为基础,根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经各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由各方签订的具体劳务、服务合同等确定。
3、金融服务等
本公司在海信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对类似存款的存款利率;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对类似贷款的贷款利率。办理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保函的手续费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同类业务的手续费标准;票据贴现利率不高于向本公司提供该服务的商业银行的贴现利率。办理结售汇服务水平(含汇率水平)不逊于向本公司提供该服务的商业银行的服务水平(含汇率水平)。海信财务公司根据指令向本公司提供资金收支结算等代理类服务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或同类代理机构的服务收费标准。
海信财务公司在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服务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或质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购销产品、商品和原材料、设备部件等
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家电产品、商品等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海内外销售渠道,扩大本公司产品的销售规模,从而提升本公司产品的经营能力,有助于本公司不断拓展国内外市场份额,提升本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家电产品,也有利于增强海信全品类家电类产品的协同和共享效应,有利于提高效率,降低费用率,从而提升本公司产品的经营能力。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家电产品有助于促进本公司产品的市场推广,通过品牌整体的影响力,提升品牌及本公司产品的竞争力。
本公司通过关联方采购原材料、设备部件及模具等可充分共享资源,以及争取更低采购成本以及低成本融资等。
2、提供、接受劳务、服务等
本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租赁、设计、物业等服务,可提高公司的资源利用率;本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材料加工、安装维修、物业、医疗、租赁、设计、检测、房产建设、管理咨询、技术支持、资讯及信息系统维护服务等服务,可以充分利用其专业优势和资源,减少本公司重复投入并促进本公司相关业务的有效开展。
3、金融服务等
本公司通过海信财务公司可以进一步降低资金融资成本,保持相对稳定的外部融资规模,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供给的稳定性,同时进一步提高资金运作效率。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促进本公司相关业务的有效开展,未发现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日常关联交易预测表
■
注1:存款业务本次预计金额为2021年最高余额,2020年1-9月最高余额为40.64亿,列表中上年实际金额为2020年9月30日余额;
注2:贷款、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本次预计金额为2021年最高余额,2020年1-9月最高余额为28.44亿,列表中上年实际金额为2020年9月30日余额。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2020-036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月29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东海西路17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月29日
至2021年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请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公告》、《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公告》,《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第一步:预约登记
请有意参会的股东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交易日内将下述有效证件传真至(0532)83889556办理预约登记。上述有效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东账户卡,自然人持身份证等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持营业执照等法人身份证明文件,代理人还需持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等授权证明文件。上述有效证件须为原件,自然人须签字,法人须盖公章。
第二步:现场登记
请股东及其代理人持上述有效证件原件在现场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13:00-13:30)办理现场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部门:证券部
(二)联系电话/传真:(0532)83889556
(三)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